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若想通过盗窃不劳而获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津市公安连续破获三起盗窃案
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2024年11月8日,津市市公安局襄阳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小车内的财物被盗。接警后,襄阳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摸排走访,并联合刑侦大队连夜侦查,发现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辅警继续追踪其行径轨迹,于9日在澧县某餐馆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卜某抓获归案。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卜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10日下午,津市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接到群众周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内财物被盗。接警后,三洲驿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盗窃人员汪某,并于11日上午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汪某有过多次盗窃前科,当日经过周先生车辆时发现车窗未关,便心生窃意,拉开副驾驶门盗走了车内财物,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汪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拉车门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3日8时许,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安装在工地楼栋房间内的铝合金门框被盗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取证工作。经过分析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进,并于11日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陈某进在2024年10月底至2024年11月9日期间,先后四次骑自行车前往某工地盗窃铝合金门窗建筑材料,随后带至废品回收站销赃。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进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进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津市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