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报道了“长沙优步驾校桔园校区因场地租赁纠纷被围挡封门,导致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一事。采访当天,派出所民警展开了现场调解,要求先保障学员能正常学车。11月9日,该校区学员再次打来电话,称驾校门一直没有解封。接到学员求助后,记者赶往现场。
“年初的时候交了3680元学费,练着练着就封了。”
“现在驾校门都封了,我才练科目二,准备考完过年去买车的。交了4000多元,才练了一节课。”
“之前在这里练车,中途忽然就练不了车了。”
11月9日上午,优步驾校桔园校区大门被围挡封住,学员们在校门口焦急等待。
“我现在要跟学员说对不起,我们租了二十三冶的地作为训练场跟招生点 ,没欠他一分钱租金,合同没到期,他们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早上6点钟的时候,叫来几十个人,把它围了起来。”优步驾校桔园校区负责人陈先生说。
在11月6日采访过程中,优步驾校负责人曾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他名下的机电驾校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租用其桔园基地作为驾校训练场的租赁合同,后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2012年6月2日,约定租金为16万/年,租期未进行约定。协议中明确:乙方即驾校,对租用区域进行拆除、维修、改造,费用总计为129.6万余元,如未遇征收或强拆等情况,乙方可以续租。甲方如停止对乙方续租,则需赔付乙方上述建设费用。曾先生向记者出示的这份补充协议落款甲方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为五矿二十三冶桔园基地业务专用章。曾先生说,五年后,他定期交付租金续租,并将机电驾校先后更名为华鑫驾校、优步驾校。但从今年6月开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桔园基地需要提质改造为由,向他发出解除合同,并腾空房屋,撤离场地,拆除附着物的函,不过告知函里面关于退还129万多元的事只字未提,这让他无法接受。由于拒绝离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在驾校门口安装了围挡。
“我们的原始合同都不见了,就跟二十三冶补签了一个补充协议。”陈先生说。
但对于驾校方所说的这份补充协议,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予认可。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石律师称:“这份协议是有问题的,首先,请注意补充协议上甲方的名称是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在2012年6月2日的时候,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不存在的,当时的名称是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这个名称的时间是2013年4月24日。第二,这个甲方的盖章,五矿二十三冶桔园基地业务专用章的启用时间是2013年8月7日,但是协议签订的时间是2012年6月2日。”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石律师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文件,显示是双方签订的原始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石律师称,这之后双方未再签订租赁合同。“他签的租赁合同是2012年5月20号,在这份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没有再签订任何租赁合同。因为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我们依据《民法典》在今年6月份已进行了3次协商,给他留出了充分的时间,要求他搬离。在9月份,我们看见他还没有搬,就依法给他发了书面通知,他也已经签收了,要求他在1个月之内把场地腾空出来,到10月20号,我们发现他还没有腾空,又再次发函。”
石律师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原始租赁合同
石律师称,由于场地内存在安全隐患,公司要对该区域进行提质改造,双方自2017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签订租赁合同,而对方提供的补充协议,他们也不予认可,因此,在再三督促对方搬离未果后,采取了围挡封门的强制措施。
不过,石律师提供给记者的这份所谓的原始租赁合同,优步驾校负责人曾先生不认可。
“这完全是假的,不是我的签字,这上面也是写的五矿,有涂改的痕迹,他原来就是五矿二十三治。”优步驾校负责人曾先生说。
长沙优步驾校代理律师汪律师表示:“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补充协议是2012年签订的,这个章是桔园基地负责人所补盖的,而五矿二十三冶伪造的合同上面显示是五矿二十三冶,只是存在涂改,所以说这个补充协议是真实的合法而有效的。”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且都对对方出示的证明文件存疑,驾校方选择了报警,同时表示,将择日进行笔迹鉴定,走法律途径维权。五矿二十三冶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也表示,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娇。
律师简介
伍 姣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伍姣认为:承租方与租赁方对于场地租赁权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根据法律规定,驾校应当保证学员有正规的训练场地,现因租赁场地存在纠纷,驾校应该及时解决,不能影响学员的正常学习和训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学员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租赁方存在违约,导致驾校无法开展培训工作,租赁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驾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赁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