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一起“高空抛物、坠物伤人”案件的审理结果,因为小区外墙剥落而被泥块砸中的李阿姨,最终在诉讼中获得了法院判决应当获赔的支持。
2023年11月5日下午5点,57岁的李阿姨买完菜准备回出租房做晚饭。在途经小区某单元楼栋下时,被高层脱落的外墙水泥砸中头部,当即受伤倒地。随后,她被路过的邻居及时发现送医,经医生诊断,李阿姨头皮有血肿,上肢软组织挫伤。经过二十多天的治疗,伤情有所好转。事后,她找到小区物业索要赔偿,却被对方拒绝了。一气之下,李阿姨一纸状书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相关义务,不存在过错,所以不想赔偿。”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胡东海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物业公司表示,其拒绝赔偿的另一理由是:李阿姨只是小区的租户,并非业主,也没有缴纳物业费。对此,承办法官给出了相关的法律解释:“这是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她不是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来进行免责,免责事由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可以的。”
最终,经审理,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李阿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973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
该案审理之后,为进一步督促老旧小区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芙蓉区人民法院还向案涉小区所属社区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社区启动针对老旧小区楼体外立面存在的墙体脱落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协调组织物业公司予以必要维修,确保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目前,社区就该问题予以回函,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