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伪造国家机关公章、文件,4人被刑拘
湖南
湖南 > 新闻资讯 > 正文

永州:伪造国家机关公章、文件,4人被刑拘

如今

不仅有假包、假钞、假药

竟然还有人不择手段

连国家机关印章文件都敢伪造

“本领”真大、“胆子”不小

9月20日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

在工作中调查发现

谢某等4人存在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

谢某等人自2024年以来

通过微信发布信息称

如有子女不符合入学要求

可以进行代办

在办理期间

他们伪造国家单位各类公章、文件

为不符合要求的学生

获取入学资格

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艾某等4人因涉嫌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被冷水滩公安分局

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