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先生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自己是一名凯迪拉克车主,他的车因车身发动机的“排气压力传感器管”故障,已经进了三次4S店,最近他还发现车辆出现了新的质量问题,为此他要求退换车。
“我的车买了两年,跑了13000多公里。期间发动机里面一个传感器已经换了三次了,我现在对车的质量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我就想把车换了。”杨先生告诉记者,这台车是他和妻子在2022年6月29日购买的,购车后半年左右,车辆的仪表台第一次出现了发动机故障代码。

2023年5月,根据该4S店提供的维修检测报告显示,杨先生的凯迪拉克车辆出现了“排气压力传感器管总成故障”,维修不到半年,到了2023年11月,车辆又出现了“发动机故障代码”,无奈之下,杨先生再次送修,根据凯迪拉克4S店的维修报告显示,本次故障仍为“排气压力传感器管故障”。可到了今年8月,该车再次出现了“发动机故障”,而故障原因仍为“排气压力传感器管故障”。

维修记录
不仅如此,杨先生还在近日发现车辆的油漆也出现了异常情况。

车身油漆出现了起皮现象
对此,9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4S店湖南九城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于杨先生的诉求,这里的售后负责人答复表示:“确实是换了三个,它是压差传感器,它对发动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它只是检测发动机的数据准不准确,它现在是压差传感器检测不准导致报故障灯。你觉得产品质量有问题,想退换车可以,但是我们公司觉得达不到标准,你不接受我的,我也不接受你的,就只能走仲裁。车子有上万个零部件,只要出现问题换了三次,那是不是就都得要换车,那我们4S店专门换车就可以了。”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24条显示,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伍娇。

律师简介
伍 姣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伍姣认为:杨先生购买的车辆两年内因汽车传感器质量问题,更换过两次仍未得到解决,根据法律的规定,杨先生有权凭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更换车辆或者退货。4S店拒绝更换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了杨先生的合法权益。杨先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4S店更换车辆或者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