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公用房为何被拿来创收? ” 长沙一小区业主提出三大质疑,社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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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公用房为何被拿来创收? ” 长沙一小区业主提出三大质疑,社区回应

今年7月,家住湖南湘江新区奥园城市天骄小区的业主发现,小区1楼裙楼的位置突然开始搞起了装修,准备做医疗机构,这一举动引发了业主对小区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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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奥园城市天骄小区1楼裙楼

“我现在很气愤,我们小区的这种公共用房,有公益性质的用房,为什么会被社区拿来创收?”奥园城市天骄小区业主何先生说。

业主们介绍,小区1栋楼下有裙楼,其中一层是门面,二层是开发商建设的社区办公用房,今年7月,裙楼开始装修。

“一楼门面加上二楼,它跟整栋楼是连在一起的,二楼这边是两个户型,原来是社区的公共服务用房,可以做办公使用的,他们现在把这里出租给第三方做医疗机构了。一楼门面加二楼,一共500多个平方,都改成医疗机构了。”奥园城市天骄小区业主何先生说。

对此,业主提出了三点质疑。

“没有独立的排水,排污就有隐患。”

“开发商把它送给社区是做办公用房的,不能改变性质。”

“这是整个1栋的天井,一直通到楼顶的,他们现在私自把两边墙打掉,把二楼上面封了,私自打成了一个封闭通道,两套房变成一套房,全部拉通了,四五百个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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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栋天井位置

针对上述三点质疑,湘江新区望城坡街道竹马塘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毅一一做了回应。

“首先,针对办公用房改成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达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通〔2013〕8号文第四条第四款:社区办公用房所有权归街道或社区,使用权属于社区,不占业主公摊。此外,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住宅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意见》长政办发〔2021〕1号文第一条第三款第3点:新建住宅开发项目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求,除留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外,其余统筹安排作为街道级或社区级文化、体育、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根据竹马塘社区实际情况,将该处社区服务用房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相关规定。目前该机构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机构名称为‘湖南宸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宸鑫综合门诊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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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引进的三方机构,绝大部分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我刚才说的对所有的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免费的日常保健,也允许他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有一部分低偿的盈利的经营活动。”湘江新区望城坡街道竹马塘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毅表示。

李毅介绍,鉴于部分业主对卫生服务站建设的不理解,下一步,街道、社区将邀请区生态环境局、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并要求该卫生服务站建设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备案,其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专业资质公司统一进行回收处理。同时,站内设置污水净化器,室内配备紫外线消毒仪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他们担心的消防等问题,我们也会督促第三方机构在运营的过程,保持人员值守,患者不允许到小区里面去。居民的另一个担心,这是医院,我们一再声明,这不是医院,只是一个方便居民日常保健,或者是一些小病就近看病就医的服务机构,不存在有住院的病人。”李毅表示。

针对居民投诉湖南宸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宸鑫综合门诊部分公司在装修中存在的争议行为,社区表示将联合住建、城管部门展开调查,若存在违法施工,将立即叫停,并责令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