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额彩礼,湖南怎么“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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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额彩礼,湖南怎么“裁理”

近年来,彩礼成了许多适婚男女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很多人感慨“彩礼伤不起”。

2024年即将过半,观潮君对有关彩礼的热搜做了个统计:今年以来上了72次微博热搜,平均每个月12条,是名副其实的“三天两头上新闻”。

这么高的频率,让观潮君感到很惊讶。在网友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热议中,焦点还是高价彩礼。

法院:涉彩礼纠纷增多

前阵子,湖南法院在抖音直播退还彩礼集中执行,引得200多万网友在线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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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直播中,法院队伍来到被执行人王女士家中,强制执行20余万元的彩礼。

背景故事可谓“奇葩”:男女主角仅见面三次,便登记领证;结婚后,两人只见面过两次。期间,男方共为女方花了50万元左右,其中20万还是男方网贷而来。没过多久,两人就不欢而散。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女方返还20余万。而在强制执行现场,王女士因拒不报告财产,最终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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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王女士采取拘留措施。

彩礼变味的故事,近年来并不鲜见。

比如一度“封神”的开封王婆,在不少地方就因彩礼问题屡遭“滑铁卢”。有网友调侃:“王婆在河南做红娘时我几乎相信了爱情,这去了一趟某地又把我打回原形。”

其实,彩礼本是婚嫁文化中的传统礼节。

我国的彩礼文化由来已久,早在先秦《仪礼》中就有详述,“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就是送聘财,沿袭到现在就是人们常说的送“彩礼”。

从古至今,彩礼本是为了表达对缔结婚姻的承诺和尊重,彰显的是一份“礼”的仪式感,或者用网友的话说“那不就是爱情的小费嘛”。

可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彩礼似乎“刹不住”,有些“爱情的小费”变成了天价开支,更滋生出一系列连锁反应。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提到,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而据报道,近5年来,涉彩礼民事案件超2万起,彩礼金额可达人均收入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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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图源:新华社)

观潮君从湖南法院了解到,彩礼引发的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是关于彩礼返还的民事纠纷。情况多为两种,一种是尚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一种是领了证但未共同生活的,比如前面所说的王女士一案。

更有甚者,有的因为彩礼返还问题引发暴力冲突,导致悲剧;还有不法分子盯上了彩礼“水涨船高”中的利益空间,以此进行诈骗……

此外,越来越“卷”的彩礼价格,极易成为两个年轻人结合的“一根刺”。在婚后矛盾的堆积下,最终使得亲密爱人变成法庭上的敌人。

裁决向更公平的“算法”靠近

高价彩礼看似是一个风俗或者家庭问题,其实也是一道关于经济和社会治理的命题。

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农业、民政、妇联等部门大力推进高额彩礼治理,一系列从“源头”开展的工作落棋有声。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层面也在不断完善裁判规则。

2021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规定了三种可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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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对彩礼的范围、返还的条件、当事人的确定等予以规范,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

比如,在原有“三种情形”上,新增两种情形: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但生活时间较短或彩礼数额过高);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

同时,新规明确“哪些财物不属于彩礼”,包括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针对“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新规指出,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来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实施的当天(2月1日),郴州中院对一起涉彩礼离婚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法官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将一审判决返还的彩礼金额10万元增加到16万元。

郴州中院认为,这起案件中,男方自小失去父母,职业收入不稳定,而彩礼金额已远超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几倍。

“两人虽然已经结婚,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才一个多月,属于新规新增的情形之一。”承办法官许斌海介绍。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郴州中院确定了彩礼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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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新风。(图源:新华社)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观潮君在与多位法官的交谈中得知,各种彩礼纠纷背后的故事都不尽相同,就像感情难以用金钱衡量,彩礼退多少,在裁决中也没有“铁公式”。

对于彩礼纠纷案件,正如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汪样所说,为了最大限度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也在不断完善裁判规则,向更公平的“算法”靠近。

重礼之乡的探索

湖南自古是重礼之乡。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湖南多地也在不断探索,其中不乏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

以情动人的引导。高额彩礼需要治理,但也要谨防“一刀切”的粗暴方式,循序渐进的良性引导或许更为科学。

比如,5月20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政府广场举办了一场特殊的“三无婚礼”。当日,祁东县委书记等领导为28对拒绝高额彩礼的新人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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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乡村开展巡回普法宣讲。

再如,株洲天元区、张家界永定区等不少地方的相关部门和志愿者,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号召帮助年轻人减轻“甜蜜负担”。

最近,岳阳市临湘法院聂市法庭的法官特地到村里开庭,当着50多名村民的面,审判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女方需返还案涉23万元彩礼中的16.8万元。现场村民们听了,纷纷表示“涨了知识”“希望法院多来宣传”。

创新方式的施礼。彩礼的核心是“礼”,但表达“礼”的方式,不一定就是“转账”。

比如,永州市新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日前发出了一份《婚嫁“不送彩礼送社保”》倡议书,建议男青年以每年为岳父、岳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方式来替代送彩礼。

用养老保险代替彩礼表达缔结连理的诚意与祝福,用长效保单保障父母幸福晚年,这样的“新型彩礼”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

还比如,益阳市大通湖区积极发动,全区161名“都管先生”(婚丧喜庆事宜的主持人)当起移风易俗的“宣传员”。如今,这个区的农村婚嫁彩礼由往年12万-18万元降至6万元以内,且以创业资金的方式返还给新人。今年已有“零彩礼”婚嫁6起。

自治为基的约束。在对高额彩礼治理中,司法应该是“兜底”而并非“前置”的角色。唯有老百姓自发拒绝高额彩礼这一陋俗,方能治本。

因此,因地制宜地对“高价”作出界定,把彩礼限定在辖区居民年收入的合理范围之内,通过强化基层自治中的内容设置,以约束或者引导的方式,激发大家的行动自觉,或许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比如,岳阳市康王乡长石桥村在当地法庭指导下,将杜绝高额彩礼白纸黑字写进村规民约,明确界定本村彩礼数额区间,并确定违反最高彩礼规定的惩治措施,鼓励村级“红白理事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彩礼纠纷化解工作,用乡风民俗制约高价彩礼。

文化题有文化的解法,百姓事自有乡土味的答案。

让爱情返璞归真,让婚姻回归本质,只有这样,才能让高价彩礼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