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违规动火,4人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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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违规动火,4人被行政处罚

违规动火 4人被警告处罚

日前,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组织开发建设部、社会发展部、市场监管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新港区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五一节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湖南德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的2-2#仓库现场两人曾某、李阳某正在仓库内对机器设备进行电焊作业,主要存在无动火作业审批证擅自作业,现场监护人褚某不在位,实际监护人秦某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作业现场工作区8米范围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且未采用防火幕布、金属板、石棉板等材料与相邻可燃物隔开等隐患和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第9.5条的规定。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当场对电焊作业人员曾某、李阳某某,现场监护人秦某某,负责人李某某等四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安委会随即向区各部门单位、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发布五一期间消防安全预警提示,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注意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