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因同一事,廖某等5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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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因同一事,廖某等5人被刑拘

卖几张银行卡给别人,赚几个“小钱”,又不直接实施诈骗,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

娄底市新化县公安提醒: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近期,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精准研判,快速查处5名涉诈犯罪嫌疑人,并全部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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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涉诈线索摸排深挖,依法传唤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廖某、何某某。4月1日,该2人迫于公安机关追逃压力主动投案。

经讯问,廖某、何某某对自己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2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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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民警通过研判发现罗某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涉嫌跑分洗钱。经传唤,罗某某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罗某某明知他人借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交易流水高达63万余元,罗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目前,罗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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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根据上级下发线索,邹某某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有重大犯罪嫌疑。民警迅速研判,经摸排蹲守,于当日9时许在上渡街道某酒店将邹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邹某某对其提供自己名下银行卡给他人跑分洗钱并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邹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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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民警对邹某某一案深挖扩线,研判出上线何某,并立即部署抓捕。经辗转多个县市跟踪摸排,于当日18时许在冷水江市将何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何某对其利用他人银行卡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下一步,新化公安将继续加强综合研判,深挖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民警提醒

1、网上交友请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

2、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与各种诱惑,不要被虚拟世界里的“爱情”冲昏头脑。

3、不要轻易点击或下载陌生人推荐的投资理财平台,展示的所谓平台收益、账户余额等信息,诈骗分子均可在后台操控修改。

4、投资理财请选择正规合法的平台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