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他入住欢漫酒店(长沙五一广场湘雅附二店)期间,在客房内手掌被金属割伤,缝了十余针,朱先生质疑酒店存在安全隐患。
“19号晚上入住欢漫酒店,床边的一个不锈钢包边松脱,导致我绊倒,手受伤了。这么大一块不锈钢,像刀片一样,把我的手割成这样,以后这个酒店谁还敢住?”朱先生表示。
根据朱先生手机拍摄视频显示,酒店客房床边一侧不锈钢包边翘起,脱离床架数十公分。
经医院诊断,朱先生右手开放性损伤,进行了抗破伤风感染和清创缝合手术。
“切了一个7厘米的口子,有将近1公分深,外面缝了7针,里面缝了3针左右。医生说神经有点伤到,恢复要3-6个月。我3个月上不了班,就说要3个月的误工费,但是他们要我提供收入证明,我提供不了,说按长沙的平均工资赔,他也不肯。他说要不就提供收入证明,要不就出于人道主义赔个一两千元,连后续医药费都不够。”朱先生表示。
朱先生提供的病历记录
随后,记者陪同朱先生找到了欢漫酒店(长沙五一广场湘雅附二店)相关负责人。
“如果没有责任,我不会赔一分钱,该负的责任,我们会负,他第一天受伤,我们该负担的费用没让朱先生承担一毛。在哪都有安全隐患,走路崴个脚都有可能,吃饭也有噎着的,隐患这个东西不好说。”酒店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对事发客房进行了整改,将松脱的不锈钢包边用钢钉紧固,并对酒店其他客房进行了检查。
对于朱先生提出的误工费赔偿,该名酒店负责人表示:“他能提供收入证明,就按保险来,保险公司审核是多少,该怎么就怎么。现在我们只能接受人道主义补偿,不能叫赔偿,一两千。”
对此,朱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称将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朱先生遭遇的情况,《我要找律师》栏目金牌律师——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文俊给出了建议。
律师简介
方文俊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文俊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若确因酒店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管理存在过失造成客人人身损害的,酒店不仅应承担客人的医疗费用,还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付责任。若客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一般参照行业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