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政策落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再迈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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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政策落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再迈新台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田甜)12月2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即日起,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跨中心按月还贷提取政策正式落地施行。这意味着,长沙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享受长株潭三城“同城待遇”了,不必再来回两地奔波,办事便捷度大大提高。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缴存在长沙中心,贷款在株洲或湘潭任一中心的,可以向长沙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从业务办理的次月起,长沙中心自动将上个月的还款额打入职工的银行卡,用于偿还株洲或湘潭异地公积金贷款。

除了长沙,株洲、湘潭的职工同样可以享受这个利好。此前,长沙、株洲、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签订了《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还贷提取合作协议》,确定12月20起全面实现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长株潭住房公积金跨中心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是指缴存人在长沙、株洲、湘潭三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分属不同的中心,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缴存中心申请,委托缴存中心自动按月还贷提取。缴存中心自接受委托的次月起,每月按约定日,根据贷款中心通过“长株潭一体化协同服务平台”推送提供的借款人上月还贷数据,提取缴存账户中的相应资金划入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表示,相比较过去职工每年需要办理一次还贷提取业务,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上线后,真正实现了长株潭异地贷款还贷提取只跑一次,节省了时间、提升了效率。跨中心委托按月提取业务的落地,是继统一部分政策、精简业务资料后,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三地中心将继续深化业务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三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惠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