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2016年7月湖南获批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目前为国家公园候选区),湖南省对南山国家公园采取省垂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先后投入8.78亿元(其中中央1.26亿元),围绕国家公园创建不断实践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四个结合”,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湖南省通过“四个结合”同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与脱贫攻坚。一是生态保护与生态扶贫相结合。提高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步推进林地统一管理和贫困户增收。如将南山国家公园实施经营权流转并统一管理的集体公益林和集体天保林补偿标准,分别由15.5元/亩·年和13.5元/亩·年均提高至30元/亩·年,并明确规定,如国家新出台政策提标,超过30元/亩·年的部分仍归集体或个人所有。二是生态管理与就业扶贫相结合。设置护林员等生态公益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062名,人均工资超1万元/年。三是生态经济与产业扶贫相结合。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等方式,在适宜发展生态型产业的一般控制区,形成“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进行产业扶贫。四是生态建设与改善条件相结合。候选区主体所在的城步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过将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与精准扶贫任务结合,极大改善了扶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助力22个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并全部脱贫摘帽。
二、构建“一图一库一网”,促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过程中,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构建“一图一库一网”体系,同步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即:摸清生态家底,绘出自然资源“一张图”;划清资源权属,建设自然资源“一个库”;明确管辖范围,织成自然资源管理“一张网”。2018年7月,南山国家公园是全国首批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任务的单位,经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评估验收获得一致好评,为全省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成功示范,为国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被评为“湖南省第三批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三、开展先行先试,首创行政权力清单授权机制
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率先开展行政授权先行先试。按照“深入研究、厘清思路;依法依规、明确内容;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的整体方略,湖南省政府授予南山管理局各类行政权力197项,为管理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撑。管理局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联合出台《行政授权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等事权划分》,进一步明晰权责划分,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管理协同高效。授权事业单位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尝试,得到国家林草局的高度肯定,多家外省相关试点单位慕名来访参观、学习借鉴经验,进一步推动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
四、优化管理机制,推动集体林“三权分置”改革
为加强集体林地管护和可持续发展,破解我国南方集体林地占比大、管理难问题,对于南山国家公园范围林地面积118646.7公顷中集体林地有79333.3公顷、占比66.9%的现状,南山管理局重点实施了三项举措:一是实施“口径化、标准化”集体公益林扩面工程。将国家公园范围内3730.6公顷商品林全部一次性增补进区划;二是建立扁平化统一管理机制。实施公益林补偿提标+经营权租赁流转措施,实现集体林地经营权租赁流转15226.7公顷(占集体林总面积19.2%)。另外,对未实施经营权流转的64106.6公顷集体林地(占集体林总面积80.8%),以签订合作保护协议方式实行统一管理。三是“管放”结合,促进社区协调发展。在实行集体林地统一管理中,适度允许并引导一般控制区内原居民发展林下经济等替代产业,既充分发挥了试点生态效益并改善民生,又充分调动了民众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的主动性;探索开展集体林地保护地役权改革,激发群众适度开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五、统筹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湖南省积极构建南山国家公园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投入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试点资金,确保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保护、运行和管理需要。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南山国家公园实行省、市统筹资金“一个部门归集(省财政厅)、一个口子拨付、一条渠道使用(候选区)、一个标准考核(省政府)”的“四个统一”机制。试点和创建期间,省、市共整体投入各项资金7.52亿元,有效解决了省直部门统筹切块资金下拨进度不一、难以统一到位,资金互成体系、难以使用等问题,充分发挥了资金集中优势,提升了资金整合效益。(周济)

来源: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