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业主投诉: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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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业主投诉: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近日,郴州市民唐先生通过湖南广电铁粉生活APP向《为民热线》反映:自己是安仁县雄森豪庭小区的业主,2019年县里要求收取垃圾清运费后,小区物业要求每户业主另外交垃圾清运费,标准是72元/年

唐先生表示,业主们觉得非常不合理,认为物业合同里面明确物业费已经包含垃圾处理、绿化、安保等费用,凭什么还要再交这笔钱?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

1、安仁县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当时经过了安仁县发改部门审批同意,有收费依据。收费的对象是安仁县所有产生垃圾的居民,收费的主体是县城管局下面的县环卫所,收费的标准是城镇居民每户8元/月,商业30元/月。由于县城几万户人家,县环卫所没有那么多工作人员和时间全部上门收取,所以有物业的小区就委托物业去收取,没有物业小区的由县环卫所上门收取。

2、关于业主反映的“物业已经收取了物业费,再来收取这8元/月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属于重复收费”的问题,我们也查询了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 物业费里面是不包含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只包含物业小区里面的卫生清洁费用 。县环卫所收取的这8元/月,是小区到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垃圾处置费用,是合理的。

3、 从2021年元旦后,安仁县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没有再单独收取已经加到自来水费里面去了,在自来水费原有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了生活垃圾处置费。当时也已经发了文件到各个物业公司,要求他们停止收取,以后由自来水公司代扣。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什么?

郴州业主投诉: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根据湖南省发改部门、湖南省住建厅的相关规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境卫生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零散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含装卸,下同)和处置费用,不含保洁服务费。

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小区到垃圾站的收集费用)不属于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向谁收?

怎么收?

郴州业主投诉: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根据最新的《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在城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等,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管理办法明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分类收费

1、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用水量或者垃圾产生量收费,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 也可以按照户或者人数为单位定额收取

2、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照营业收入或者营业面积计收,也可以按照用水量或者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对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可以按照核定的载重吨位或者座位计收,也可以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

郴州业主投诉: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吗?

像长沙市在很多年前,就采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的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供水部门采用“随水计征”的方式,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比如说, 长沙市实施阶梯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的综合水价为2.88元/立方米,这其中就包括了0.95元的污水处理费、0.12元的水资源费、0.3元的垃圾处理费 。如果是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费用就会更高一些。但有一些市州县城,如果采取的还是单独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