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湖南讯(通讯员 嵇田利)7月8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将某工厂超标排放含铜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移送公安处理,这是今年4月湖南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部署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查处的首起环保涉刑案。
“这里有个厂子排放出来的水是黑的,怕是有害物质,辛苦你们查一下。”6月29日下午1时左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黄花镇某工厂进行突击检查。

检测公司正对除油槽不明液体采样。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说起检查当天的情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印象十分深刻:“那个厂子走进去真是没地方落脚,满地都是金属配件和垃圾。厂房外杂草丛生,排污口排出来的水是黑色的,周围植物死了一大片,还散落着不少固体废物。”
经过连续11个小时的调查取证,执法队员弄清了事情来龙去脉。原来,当事人租下占地1000平方余米的厂房用于从事不锈钢门和铜门的生产制造,其中厂房作为加工车间,杂物间作为表面处理车间。生产过程中,表面处理车间手工除油、清洗、发黑作业遗撒到地面的废液,通过车间两个墙洞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处理槽废水通过槽下方收集池底部安装的暗管,经无防渗漏措施的水沟流入周边自然水塘。
“当时在表面处理车间我们就闻到了很刺鼻的味道,根据经验初步判断这是排放超标,但具体还是要等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结果证实。”7月7日下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收到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车间“墙洞外表层土壤铜超标299倍、水沟表层土壤铜超标138倍、深层土壤铜超标13.4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总铜浓度超过标准10倍即涉嫌污染环境罪,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围绕“城乡品质提档年”行动,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持续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警示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共同守护长沙县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