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武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律作风“五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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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武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律作风“五不准”

原标题:常德武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律作风“五不准”

来源:清廉武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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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律作风

“五不准”

武陵区纪委监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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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常德市委市政府、武陵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创建中存在的“漂浮病”“软骨病”“推诿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全区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现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纪律作风明确“五不准”要求: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决不允许思想麻痹、消极应付,阳奉阴违,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创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等。

二、不准执行不力、工作不实

决不允许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决不允许不担当、不配合,效能低下,影响创建工作;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干扰创建工作等。

三、不准借机行事、谋取私利

决不允许以创建为名滥用职权、索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允许违规插手干预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不准简单粗暴、损害民利

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决不允许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决不允许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搞“一刀切”等。

五、不准公德不守、私德不严

决不允许违反《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决不允许违背公序良俗;决不允许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对违反“五不准”纪律作风要求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监督电话:0736-7258238。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