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诈骗】警惕!这些“忙”可千万不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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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诈骗】警惕!这些“忙”可千万不能帮!

原标题:【打击电信诈骗】警惕!这些“忙”可千万不能帮!

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

就能轻松赚“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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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如此

中间商还能赚取好几倍差价!

这听起来可是相当诱人

倘若真的这样做了

一旦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实名办卡人就变成了“替罪羊”

还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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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案例一:

9月24日,鼎城区公安局草坪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叶某远(男,24岁,武陵区人)。

9月14日,草坪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发现,武陵区居民叶某远有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9月24日,办案民警依法将叶某远传唤至鼎城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询问,叶某远对其通过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和U盾等方式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叶某远的银行卡在出售期间,卡上进账资金高达百万余元,且关联到9起电信诈骗案,叶某远本人非法获利11500元。经讯问,叶某远对其通过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和U盾等方式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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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叶某远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9月23日,鼎城区公安局石公桥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莫某财(男,23岁,鼎城区人)。

9月17日,石公桥派出所接到鼎城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核查线索,辖区居民莫某财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接到核查指令后,石公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研判分析,办案民警发现莫某财名下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9月22日下午17时许,石公桥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莫某财传唤至鼎城区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进行调查。经讯问,莫某财对其通过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和U盾等方式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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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莫某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反诈中心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电话号码(含互联网连接账号)的自然人及法人需纳入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管理,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关停其名下登记的所有移动号码,且2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

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梳理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线索、全面溯源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抓捕行动,集中抓获一大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集中整治一大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集中曝光一大批开办“两卡”较多的通信和银行营业厅,集中惩戒一大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打好攻坚战。

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警方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