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小学生趣味视频成“网红” 长沙一小吃店老板被家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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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小学生趣味视频成“网红” 长沙一小吃店老板被家长投诉

欧阳女士一度成为长沙的“小网红”。

她在长沙雨花区某小学门口经营一家小吃店。平时孩子们在这里吃早饭,她会像妈妈一样和孩子们“相爱相杀”,有时催促吃得慢的孩子“要迟到啦”,有时叮嘱衣服穿的少的孩子“多穿点”,很多孩子挺喜欢她。半年来,她经常通过社交平台分享这些有趣有爱的场景,获得很多网友点赞,逐渐积累了1.2万粉丝。

但近几天,有网友发现欧阳女士突然删除了所有与小吃摊前孩子们有关的视频,并发布一条视频称“我真的没有恶意”。

5月26日,欧阳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近日突然有一些家长找到她,称不想让孩子的形象出现在网上,怕影响到孩子(如恶意攻击、评头论足等)。她于是立即把之前所有视频都删除了,决定今后不再拍了。

虽然有些小委屈,但这件事也让欧阳女士“长了教训”:视频分享生活日常时,真的有可能不小心侵犯他人权益。

小吃店老板视频分享小学生趣事,收获过万粉丝

小吃店是三年前开起来的,顾客大多为小学生。欧阳女士是80后,性格外向喜欢和小孩交流,熟悉后小孩都叫她“欧阳阿姨”。去年11月开始,欧阳女士开始拍小学生到店用餐、嬉闹玩耍的视频,并发在网上分享。“看到他们太可爱了,忍不住想分享。”

这些视频受到一些网友喜爱,有的还“火了”。如去年12月10日的一个:几个小学生在小吃店前慢悠悠地吃着东西,欧阳女士催着她们快点进校门,要迟到了。这则视频获得了12万多的点赞,评论区有网友感慨:“他们爸妈操心一个,你得操心一群。”也有网友为她的热心点赞:“你应该去做幼师。”

此外,欧阳女士让学生加衣服的一段视频也火了。小吃店前,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孩,将外套夹在双腿间,端着小吃。欧阳女士对她关心说,“把衣服穿上”。下一秒,女孩听话地套上了黑色棉服外套。

不过,这样的操心并不是人人都接受,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把棉袄当作披风披在身上时被欧阳女士叫住,不过,男孩嬉皮笑脸地说道,“关你什么事”。最终,仍拗不过欧阳女士,将他露在外面的两只手塞进袖子里并拉好拉链。网友戏称:“有一种冷,叫小吃店老板娘觉得你冷。”

在分享视频中,欧阳女士收获很多快乐,同时她的账号也逐渐积累了1.2万粉丝。

家长投诉后她删掉所有视频,“再也不拍了”

欧阳女士的分享行为一直正常,期间有一些家长看到视频,表示很喜欢。但近一周来,突然有一些家长找到店里,让她不要拍自己孩子。“家长不想让孩子形象出现在网上,担心视频泄露孩子隐私,同时也担心有人有恶意言语攻击,怕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她说。

“我真的没有恶意,是出于记录孩子们的美好,真没想到会给别人带来烦恼,感到很愧疚。”欧阳女士对潇湘晨报记者说,她很理解家长的顾虑,因为此前确实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欧阳女士举例说,有一次她给一个学生整理没穿整齐的上衣,手太用力了一些,就有网友对她以及学生批评指责。看到这些言论后,她立即把那个视频删除了。

5月26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该店。“这几天接连有家长上门找我,心里慌慌的,感觉像是出事了。”欧阳女士说,她向家长道歉,并决定以后再也不拍了。

网友发现她删掉视频后,不少人感到可惜,并安慰她“没关系,开心起来”,也有网友帮她分析道:“这些是别人家的孩子,可能有些家长不太喜欢(孩子被拍)。”

律师解读:欧阳女士行为可能侵犯小朋友肖像权

此事中,欧阳女士的分享行为该如何定性?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他认为,该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小朋友的肖像权。

姚志斗介绍,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欧阳女士拍摄小孩视频分享,未经过小孩的同意,可能构成侵犯小孩肖像权。

姚志斗表示,侵犯肖像权与是否为了营利无关。“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公开展示或使用即可能构成侵权。”

姚志斗表示,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公开自己的肖像,可以要求欧阳女士停止侵害,删除带有小朋友肖像的视频。

潇湘晨报记者 於广强 实习生 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