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被拘留 电单车和电摩一定要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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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被拘留 电单车和电摩一定要分清

原标题:长沙首例!男子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被拘留,电单车和电摩一定要分清

3 月 23 日早上,天心交警大队十中队民警在芙蓉路中意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车集中整治行动。早上 7 点 50 分左右,民警发现一台红色无牌 " 电动车 " 体积明显偏大。

通过检查合格证发现,该车标注的车型为两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员是 55 岁的石某,经进一步查询,他没有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也未按办理牌照和购买交强险。

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将驾驶人石某带到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天心交警大队依法对石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罚款 1000 元处罚。

怎样分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

自 2019 年 4 月 15 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已禁止销售。目前在门店可合法销售的两轮电动车辆只有两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二者的区别为:

电动自行车是有国家 CCC 标准认证的非机动车。主要特征为:必须有脚踏板装置,整车质量小于 55kg,车速限制小于 25 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需取得驾驶证,但要到车管所申请 " 长沙 + 七位数 " 绿色号牌。它可以在长沙城区道路行驶。

电动摩托车属于电力驱动的机动车,要符合国标 GB-7258 标准。驾驶人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车辆要有行驶证和 " 湘 A+ 五位数 " 黄色号牌。要到四区县 ( 市 ) 车所管上牌。此外,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不能在长沙市禁摩区域道路行驶。

交警提示: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格证上车辆类型,正确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并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还需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城区禁摩区域以外道路行驶,千万不要无证驾驶和闯禁区行驶。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