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再发“减负令” 家长:认真你会输得很惨
家长:
“你若认真,会输得很惨”
对于教育部的“减负十条”,多数家长以一种听见“狼来了”的心态表示:谁信以为真谁犯傻。“那十条里面,除了那条不靠谱的‘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其他的都在以前的减负令里出现过,但是有效吗?”一名五年级学生家长说,“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这一条北京市早就在实施,但实际上,各校都用自己的方式将“等级”细化。比如他家孩子的成绩册上,标注着“A-5”或者“B-20”,家长们都知道A代表85分以上,B代表70分以上,C代表60分以上,D代表60分以下,至于实际得分就是用100减去老师标注的分数,这样家长就可以心照不宣地算出实际分数,这样的等级制形同虚设。
教育专家:
越减越“负”在于缺乏问责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减负工作之所以多年不奏效,首要问题是政府没有承担好管理责任。
“学校间仍然以分数作为竞争的指标,所谓的升学率仍然是衡量老师水平的标准。曾经有家长恳求我给他们介绍一所不用看学生成绩排名的学校,最终的答案只有国际学校,一年要花10万元学费。这就是目前中国的教育现状:想接受正常的教育,只能花高额学费。减负应该从规范义务教育办学秩序开始,政府应该起到应有的管理作用。而判断政府是否‘动真格’减负的标志,就是看是否查处了一批违反教学规律的学校和校长。
现在征求意见的‘减负十条’,缺乏对政府问责的条款,这样的减负措施,很难期待其实际效果。”
市教委主任:
沿用“八条”监测课业负担
市教委主任线联平表示:从目前征求意见的“十条规定”看,可修改的空间还很大。但“十条规定”传达出一个信息,就是减负力度还需要加强。北京市近几天也在听取老师和校长们对“十条规定”的意见,得到的反馈主要是希望“减负十条”能符合教育规律。大家认为减负问题不应该一刀切,各地的具体措施要因地制宜。北京的减负工作在上学期有很大进展,实施了八条减负措施。新学期即将开始,北京的八条减负措施还将继续执行,同时今年会特别加强对减负的督导,尤其是对课业负担的监测。市教委督导室将对学校进行重点指导。
追根溯源
减负口号一喊就是58年
1955年7月,教育部就发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减负文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1964年,教育部临时党组颁布《关于克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报告》。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学生负担太重是不好的,今后仍然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和纠正。”
1988年5月11日,国家教委专门发布《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1994年11月10日,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2000年1月7日,教育部向全国各地中小学发出了《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2009年4月22日,教育部颁布《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再一次要求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写入教育规划纲要中。记者 李莉
1
2
|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