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建司法查控系统 可查被执行人经济信息
本报11月5日讯(通讯员 汪明卓 记者 周怀立)专职查控员通过专网,将法律文书发送给各协助执行联动单位,同时接收反馈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下达查封、冻结、划拨指令,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工作。这是记者日前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控信息中心看到的场景。据悉,这是全省第一个司法查控信息系统。
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困扰着各级法院。株洲中院经过反复论证后,提出了建立司法查控信息系统的设想,决心依托网络技术,构建一个方便快捷的被执行人信息查控平台,破解执行难。2012年12月28日,株洲中院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初步建成。这个系统包含人民法院司法信息查询系统、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控系统、被执行人权利限制系统、CA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4个子系统,可通过数据专线与协执联动单位建立网络链接,实现全市两级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当事人,法院可将其纳入“黑名单”,协执单位可凭名单限制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等经济行为和社交活动。
截至10月底,株洲市两级法院共查询被执行人、诉讼保全案件当事人相关信息17391条次,反馈信息15389余次。法院及时查控存款金额9573万余元、车辆330台、房屋565套、土地使用权129件,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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