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替人销赃收“介绍费”1130元被捕
红网攸县9月22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 洪溪)与盗窃摩托车“老手”合伙,认为自己不盗窃就没有风险,专门销售脏物从中获利益,8个月内为他人销赃9辆摩托车。9月22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现年45岁的周某系湖南省攸县桃水镇人,在2007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满释放后,周某便一直在家游手好闲,每天以在牌馆打牌来打发时间。
2012年年底,周某与湖南省攸县鸭塘铺乡人王某(已另案处理)在某牌馆认识,一听说对方对偷东西都有“研究”,两人便一见如故。王某称自己是偷摩托车的老手,并邀请周某与他合伙。而周某却表示自己不想再盗窃,王某便要周某帮其销赃,承诺每销赃一次都分给周某“介绍费”,周某认为只要自己不盗窃就不会有风险,又能赚钱,便欣然答应。
2012年11月,王某从茶陵县偷来一辆摩托车交给周某,要其帮忙销赃,周某谎称帮朋友卖二手摩托车,以880元的价格卖给了隔壁村的刘某,周某获得“介绍费”180元。随后,周某以同样的方法帮王某销赃,两人的“合作”也非常愉快。
2013年6月,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公安机关根据谭某提供的摩托车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并将其抓获。经查,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谭某共帮助王某销售盗窃的摩托车9辆,共获得“介绍费”1130元。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