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民办学校不能再组织招生考试
“我小孩被几家学校录取,该选哪一所?”临近升学,株洲市教育局基教科的电话响个不停。4月1日,株洲市教育局发布《2013年株洲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招生指南》),详细介绍了“幼升小”、“小升初”的招生政策。相比去年,今年明确规定“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不能因为招生需求,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这意味着民办学校不再被允许组织招生考试了,或许将给每年上演的小学生赶场参加“小升初”考试降降温。
潇湘晨报记者 邹晨璐株洲报道
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家长选择
今年株洲城区中小学招生依然实行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家长选择、自主招生”。将保障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办义务教育免费学习的权利,都有就读公办学校的学位、都有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学习的机会。
公办初中、小学分别在所属区规定的片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可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学生。
任何学校招生,禁止组织文化考试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株洲市教育局规定,即日起,严禁任何学校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招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严禁任何学校单独或与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培训学校考试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举办各种名义的特长班,以及快慢班、实验班、重点班等。
也就是说,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从即日起,不能因为招生需求,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如果有学校因为招生收取了学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的,一律要把钱退给家长。
民办中学招生试行自愿申请、网上录取、家长选择
根据《招生指南》,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按核准的招生计划由学校进行自主招生,今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统一集中在4月底至5月上旬进行,在6月份按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后报所在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基教科,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异动。
“不能举行招生考试,那学生要入学怎么办?”株洲市民孙虹的女儿现在读五年级,明年马上面临“小升初”。对于几所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她一直很关心,听到民办学校都不允许组织招生考试的消息,她有些着急:“到底该怎么报名?”
由于从今年开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所以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只能在学生向招生学校自愿递交入学申请电子表(学校自行设置)后,招生学校在招生录取信息栏内进行自主审核自主录取,也就是说,从今年起,民办学校试行网上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招生原则,民办学校试行“自愿申请、网上录取、家长选择”的办法。
同时,要求民办学校公布自己的招生网址和招生信息、招生电话、收费审批文件及标准、招生计划数、办学许可证批文号、基本办学条件等。而学生因客观原因改报其他学校,原招生学校应予以同意改报,不得扣留。
贴士
要读一年级的株洲孩子6月3日到7日记得去报名,外来务工人员要准备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和户口本
本报株洲讯(记者邹晨璐)记者昨天从株洲市教育局《2013年株洲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服务指南》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今年家有孩子要读小学一年级的本地居民,要在6月3日到7日,到居住地的公办小学报名。
株洲市公办小学招生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新生户口本出生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属片区内就近入学。
常住户口新生入学以户籍为准(6月1日前随法定监护人迁入各区视为常住户口),6月3日到7日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登记。
株洲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即统一集中在4月底至5月上旬时段进行,具体方案由各区自行制定。
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管是需要就读小学还是中学,都需要按“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城区统一集中在8月5~10日办理报名,8月20日左右安排到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家长须提供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要在8月1日前办好)、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务工居住所在地学校或教育局申请。
在株就读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经学生家长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区招生。
提醒
遇违规招生可举报
本报株洲讯(记者邹晨璐)今年株洲中小学招生期间,株洲市教育局通过召开招生政策发布会、印发招生服务指南、在株洲教育网(www.zzedu.gov.cn/)及时发布信息等方式,将招生政策向学生、家长、媒体、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纪检监察、基础教育、民办教育等部门联合组成督察组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设立举报电话,株洲市教育局监察科22663622,22663748;基础教育科22663747;民办教育科22663737。接受大家的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对于违纪违规的学校及其校长,不得推荐为先进、优秀评比对象;对具体组织或参与违规招生的教师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定、先进个人评比等方面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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