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公安干警涉嫌刑讯逼供“基本属实”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8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帅才 黄兴华)记者2日从岳阳市检察院获得证实,两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公安干警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事件回放】此前,曾有网络媒体报道称:“湖南岳阳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岳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4名公安干警刑讯逼供一案。目前。案内6名抢劫疑犯均无罪释放,共计国家赔偿上述6人损失238万元。”
【真相还原】岳阳市检察院和公安局向记者证实,网文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据岳阳市公安局介绍,在办理刘某等人涉嫌抢劫案中,确有部分干警涉嫌非法取证,使童某等6人做出有罪供述。目前,岳阳市公安机关对参与办理此案的干警作出停职处理,并认真剖析此案,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总结教训。
【记者调查】岳阳市检察机关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应中称,2011年8至9月,岳阳市城区南湖广场附近连续发生多起抢劫案。该辖区派出所加派警力加强夜间巡逻。9月20日晚10时许,巡逻民警发现3个男子形迹可疑,上前盘查,民警将其中一人刘某抓获,另二人逃脱。经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理,刘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在审查时,刘某供述伙同他人于2011年8月至9月在南湖广场多次实施抢劫作案的事实。据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月21日,根据刘某的指认,民警抓获童某和杨某;次日凌晨,根据童某的指认,又抓获了夏某等4人。
岳阳市检察院介绍,此案中“个别公安干警涉嫌以逼供、诱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童某等6人有罪供述”。2012年5月,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童某等6人系被错立案、错羁押。此案引起了市委政法委以及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彻查此案。对童某等6人立即予以释放,并依法给予适当赔偿。2013年4月,经过慎重初查,岳阳市检察机关对此立案,依法交岳阳县检察院异地侦办。7月3日,对两名涉案干警以涉嫌刑讯逼供罪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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