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没护栏 怀化六旬老汉摔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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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68岁的郭松华老汉因右脚跟腱断裂到长沙市第三医院治疗,术后从病床摔下不幸身亡,家属怪病床没设防,在诊疗、护理上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医疗过错责任。医院称在诊疗、护理方面均未违法、违规,患者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
近日,一篇“足部小手术竖着入医院,病床坠床横着进太平间”的帖子在湖南省内某知名网站发表后,一夜之间被热心的网友们炒得沸沸扬扬,随后,国内诸多网站论坛也纷纷进行转载。据发帖人透露,一件看似普通的“医疗纠纷”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是因为作为省会的大型综合性三级医院的长沙市第三医院被质疑在相关操作上采用了不人性、不规范甚至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事实真的如该发帖人所言,那么长沙市第三医院将面临重大的公众信任危机,随之带来的更是不可挽回的经济、名誉损失。
为调查事情的真相,记者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调查。
2013年10 月14 日,经多方打探,记者终于联系上了该事件的直接当事人郭红亮。在广州一宾馆,见到郭红亮的第一眼,记者发现这是一位相当朴实的普通公务员。也许是因为二个月来的精神高压,眼前这位刚过不惑之年的男人显得格外沧桑。据郭红亮介绍,他来自湖南怀化市,大学毕业后来到广州工作,虽然没有殷实的家庭,但家人的生活过得也算幸福,但这一切都在父亲住院坠床后戛然而止……
离奇:患者从病床上摔下身亡
父亲足部一个小手术住院,没想到夜里摔下病床不治身亡!采访中,作为儿子的郭红亮为此伤心不已,责怪医院没在病床上安装护栏,在治疗、护理上存在重大过错。
据郭红亮介绍,父亲年近七旬,2013年7月24日,因右脚腱断裂进入长沙市第三医院骨科第九病室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父亲为右跟腱断裂。7月29日,医院为父亲进行了跟腱断裂修复手术。谁知,由于医院疏于护理,父亲的病床没有护栏,父亲在8月4日凌晨3时18分左右,从病床上跌落到地下,抢救无效死亡。
就此,郭红亮认为,父亲郭松华之死与医院病床没护栏有直接关系,院方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属:入院检查、护理、抢救等存在过失
的确,作为一个快七十岁的老人,郭老汉怎么好好地就从病床上掉下来了呢?死者家属认为,这首先和医院检查过程中的过失有关。
病历记载,郭松华因右足跟疼痛2年余,术前行动一直不便。术后卧床,不能自理。郭红亮告诉记者说,医学常识表明,患者因长期少动或静卧,血液粘稠度增大,血液流动缓慢,形成血栓的可能性极大。然而,无论术前还是术后,骨科从未对患者进行血液血栓检查测定,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风险提示,更没有尽到注意防控义务。
郭红亮说,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手术后,医院给患者注射了每瓶250ml的脱水剂——甘露醇共6瓶。记者从病人的费用详单中证实了郭红亮的说辞。
除了认为住院检查有过错,郭红亮还认为,医院在护理和抢救方面也有过失。
父亲进行的脚部手术,术后右脚进行了石膏固定,父亲年龄大,体重较重,因足部手术后行动不能自理,大小便均需护理工帮助才能完成。
根据医嘱单记载,医院采取的是二级护理等级。父亲的病床左右两侧居然没有加装护栏。郭红亮告诉记者说,父亲住在骨科第九病室,第九病室有二张病床,与父亲同一病室20岁的小郭也做了同样的足跟腱手术,他的病床却加装了护栏,小郭也是二级护理等级。
诊断记录表明,郭松华凌晨3:18从病床上摔下,3:20有呼吸和脉博,3:27呼吸和脉博均显示为零。在这9分钟内,医院的抢救措施又是什么呢?
郭红亮给记者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医院仅仅在3:23和3:26做了两次CT扫描。从病历上看不出做过任何其他的抢救措施。
“摔下床后值班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错过了有效抢救的黄金时间!”郭红亮说,真不敢想象,在短短七分钟内,医院将父亲两次从一楼的病房送到负一楼的CT扫描室进行了两次扫描后又被拖回到原病房。
记者从死者家属在医院复印的资料中看到,记录显示,死者进入CT扫描室的时间是3:21,回到病房时间是3:27。
短短七分钟内,医院将父亲从病房至CT扫描室,完成两次扫描,又回到病房床上,这是不可能的。郭红亮对此质疑。
在医院,记者以正常行走的速度,往返一趟花了十分钟。
医院:在诊疗、护理方面均未违法、违规
10 月16日,记者来到长沙市第三医院,就郭老汉坠床死亡一事进行了调查。
长沙市第三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春明、副院长昝家宁、医务科副科长刘跃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患者从医院病床跌落,病床没有护栏的事实,医院方面并没有否认,但院方认为,他们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为何不给患者术前做血液血栓检查测定?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昝家宁副院长这样向记者解释,因为没有规定,术前一定要做血液血栓检查测定啊!
昝家宁副院长坦言,医院在护理上存在不足之处,具体表现是护士没有坚持将病床的护栏安装好和夜班病房护士巡视不够。
曾春明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中,也承认医院在护理上存在没有坚持把护栏安装好的过失,对患者郭松华的死亡医院愿承担一定的责任。
医院医务科刘跃辉副科长告诉记者,郭松华确是8月4日凌晨3:20左右,从骨科九病室15病床上摔下,3:27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8:30宣告死亡的。
刘跃辉副科长说,郭松华2013年7月24日入住医院骨科9病室,7月29日进行了右足跟腱断裂带线锚钉修复术。术前,医院为患者做了血化验三大常规,肝、血糖、彩色B超、心电图检查。
采访中,医院给了记者一份《关于郭松华事件经过说明》,医院在这份材料中称:医院在患者诊疗、护理方面均未违法、违规,患者死因医院专家讨论后为心源性猝死,与患者坠床无因果关系,系患者自身疾病所致,患者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
郭红亮对医院的这一说法并不认同,他认为根据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和护理工作规定,足部手术患者术后的病床安全设置必须达到“防跌”、“防撞”、“防坠”的要求。医院对死者未设护栏,病床护理设置显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达不到基本的安全护理要求,结果导致死者凌晨3点坠床,存在重大护理责任过错。
记者从诊断记载获知,8月3日下午3时以后到死者从病床上摔下死亡的前12小时内,无任何医嘱和护理记录。
郭红亮说,从法律因果关系上讲,因为患者病床没有加装护栏,从而导致凌晨坠床,因为坠床导致血栓脱落堵塞动脉,因为肺动脉被堵,致患者循环呼吸衰竭死亡。无论从护理重大责任过错还是医疗诊断重大过错哪方面说,医院都应承担责任。
“当时如果有护栏,我父亲也不会摔下来。”郭红亮说,父亲其实在3:27心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根据医学常识,4分钟后脑死亡,医院直至5点才与他手机联系,却告诉他正在抢救,一直不停地抢救到早上8:30,对一个早已在医学上死亡的死者,医院竟然抢救了5个小时,真是欲盖弥彰。
郭红亮告诉记者,2013年8月4日,医院在诊断书上记载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可能性大”。他问过骨科主任雷青和医务科副科长刘跃辉,两人均声称死者很有可能死于心脏病。
死者家属对郭松华的死因产生质疑。2013年8月6日,向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申请死因司法鉴定。8月22日,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湘雅司法鉴定中心[2013]病鉴字第108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意见书称,郭松华死亡原因符合肺动脉血栓栓塞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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