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87岁老人娶42岁妻子 儿孙暴力逼女方离婚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2013年的九九重阳节也就是10月13日,是全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
“雨季奉献给大地,岁月奉献给季节,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爹娘......”《奉献》这首歌叩问着每个人的心灵:该拿什么奉献给养育我们的父母?对照《老年法》,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爹娘”
——首个全国法定“老年节”之际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
本报记者 沙兆华
从“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
为老服务及宜居环境亟待提高改善
在江永县允山镇敬老院,有一位百岁“老寿星”杨娣娣,1910年6月出生,今年103岁高龄,已独自生活了40多年。3年前,杨奶奶摔伤腿,被接到了镇敬老院。
敬老院里良好的生活和医疗条件,使杨奶奶得到悉心的照料,腿也治好了。敬老院每月发50元零用钱,老人每隔一天就走到镇上买些水果和薄荷糖,分给院里30多位亲如同胞的“小弟妹”,日子过得充实又快乐。
从“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这种变化在我省正加快形成。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表示,近年来,我省老年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老年优待、权益保障力度加大。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3.02万人,我省企业离退休人数244万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400元以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及以上发放待遇人数41.2万人,“新农保”60周岁及以上发放待遇人数816万人;城市低保老年人29.1万,农村低保老年人53.5万,我省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全覆盖”。
但是,段林毅表示,目前平均每个家庭人口只有3.1人,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大。针对这种情况,《老年法》突出了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要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网点。
据省老龄办统计,我省机构养老床位占有率约为17.7‰,即每千位老年人中只有17位可以享受到机构养老。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1315个,仅占全省社区的四分之一。各级政府去年投入资金1421.1万元,为城镇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受益老年群体23.8万人。城乡社区离为老服务全覆盖还相去甚远,机构养老也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老年法》中设专章规定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表示,目前,我省在这方面还没引起足够重视,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已经出现一些不便利老年人生活的硬件环境缺陷。随着失能和高龄老年人的持续增多,这些问题将越来越突出,需要有关部门从城乡规划、无障碍建设、宜居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 舒适的环境。
从“家庭经济赡养”到“社会精神赡养”
为老去的生命摆脱寂寞孤独
2010年11月25日,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83岁老父状告6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一案。老人称不差钱,就是孤独、寂寞,仅要求6名子女每周至少回家探望1次。这则新闻,经常会被长沙市岳麓区教师村的乐立松老人讲起。乐立松老人今年67岁,是位退休教师,说起晚年的生活,老人说不愁吃穿,就是想两个在外地的儿女能常回家看看,享受一下天伦之乐。今年国庆假期,儿女工作忙还是没有回来,令老人沉闷了多日。
相关调查显示,我省外出务工者949万人,23%半年和父母见一面,31%一年才和父母见一次,18%表示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父母,但67%会给父母寄钱。
“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被列入《老年法》,“常回家看看”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胡肖华说:“常回家看看,指导意义远远大于实际约束力,现在的人往往注重对老人的经济赡养,而忽视了精神赡养,新法规定,儿女不仅要在经济上担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更应多嘘寒问暖,丰富他们的内心生活,摆脱孤独和寂寞感。”
对此,许多老年人期盼:重阳老年节已成为法定节日,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重阳老年节成为公共假日,为儿女们“回家看看”留出更多时间。
省城市社区老年人协会工作人员顾正华则认为,《老年法》不仅仅是对子女有要求,同时对政府、社会、亲人三个层面都有了新要求。老有所为才能老有所乐,政府应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亲人应多鼓励支持老年人在外愉悦身心。
目前,我省老年文化、教育、体育方面有所发展,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使他们绽放了老年的活力,找回了青春。2012年,全省有各类老年合唱团、艺术团2395个,常年参加活动的老年团员19.3万人。全省共有老年(老干部)大学277所,在校学员24.4万人;老年学校1468所,在校学员11.4万人;老年(干部)活动中心8838个。全省有县级及以上老年体育协会141个,乡镇级及以下老年体育协会1358个。
但同时,省老干部艺术团团长潘令贤表示:“城乡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发展不均,设施不健全,缺乏场地,一些户外集体活动顾及不到部分老年人,也需要加大投入改进。”
从“孤独无依”到“坚实家园”
建立老年人监护及社会帮助制度
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记者了解到一个真实的案例:2010年,怀化市沅陵县87岁的张某某迎娶了42岁的妻子卢某某,但就在结婚3个月后,老人却惊讶地发现年轻妻子突然不见了,一起消失的还有家里14万元的存款。通过几番寻找,张某某找到妻子,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原来,是老人60多岁的儿子和30多岁的孙子暴力相逼卢某某,将14万元转存到自家的账户,并要挟她与父亲离婚。对于儿子和孙子的粗暴干涉,张某某无奈只好诉诸法律。
在我省庞大的老年人口中,空巢已成为主流生活状态。据统计,我省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高达49.7%,随着老年人口基数的上升,加上大部分子女不在父母身边,随之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老年人财产被盗取、老年人精神孤独类的事件时有发生。
李凤翔律师事务所张松柏律师认为,老年监护制度首次入《老年法》,是我国监护法律制度的突破,将有利于尊重、保障老年人特别是痴呆人群、行动不便老年人的生存权,可有效应对老年人可能面临的失能风险。
如何选定监护人,张松柏认为:“老年人在具有完全的判断能力的前提下,最好预先选任自己认为值得信任的亲朋作为日后判断能力丧失或衰退时的监护人或代理人。就老年人的监护监督制度而言,可以设专门的监护法庭或由民政部门为监护监督人,并根据需要对于某些特别重大的监护事务应经监护监督机构的同意,从而使被监护的老年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认为,《老年法》规定,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各大医院特别是老年医院要开始探索实施长期护理工作,缓解失能老人的家庭负担和压力。
此外,针对高龄老人,陈毅华表示,按照《老年法》的要求,我省还要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地方政府应给予帮助和救助,为这些特殊的老年人筑起坚实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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