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刑释男两次与13岁中学生发生性关系被诉

2013年07月16日 06:47
来源:红网 作者:陈江涛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红网芷江7月15日讯(通讯员 陈江涛)一年轻男子因故意伤人罪受到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7月15日,被告人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湖南省芷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2岁的张某是湖南芷江人,在2011年4月28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当年10月刑满释放后,张某回到芷江,无所事事,对犯罪行为也无悔改之意。今年,张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13岁的被害人许某某,经过多次QQ聊天后,两人渐渐相熟,张某了解到许某某为本县一中学的学生。今年1月的一天,张某约许某某到县城玩耍,当晚,两人在县城一宾馆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其后,在1月18日,两人又在另一家宾馆内发生性关系。

芷江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故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张某 发生性关系 发生了性关系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凤眼观榕

凤凰网湖南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