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一派出所长驾公车到山庄吃饭被免职
宜章:铁纪规范“三公经费”
本报11月9日讯(通讯员 谷高辉 谢勋超 记者 乔伊蕾)近日,宜章县纪委、县作风办组成暗访组到酒店对公车私用和午餐饮酒情况进行暗访,发现该县森林公安局近城派出所所长肖某驾驶车牌号为湘LJC816的单位用车到一山庄吃饭,经查实属于公车私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免职处分。
今年来,宜章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制定推行了一系列“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在公务用车管理上,严格实行定编动态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严格购置程序,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在公务接待上实行限额制、食堂接待制、对口接待制;在公款参观学习和出国(境)考察管理上,实行审批备案制,并严格报账项目。
同时,县纪委、组织部对厉行节约专项检查中发现接待费超标、公车超配、擅自外出学习考察问题比较突出的8个乡镇和9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函。今年“三・八”妇女节,宜章县二中未经批准擅自用公款组织教职工到省外旅游。经县纪委查实,学校共花费8440元,并以学校乒乓球、扑克等比赛活动发奖金的形式造册做账。县纪委根据相关规定,将旅游款8440元全部上缴县财政,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黄某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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