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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5名“90后”因缺钱花在网吧抢劫获刑

2013年09月20日 07:5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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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在校学习的年龄,湖南5名“90后”却因缺钱花在网吧抢劫两名中学生。湖南绥宁县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抢劫案,5名“90后”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各处罚金。

2012年5月4日12时许,5名被告人在吃饭聊天时,因众人无钱可用,被告人杨某提出去搞学生的钱,4人均表示同意。然后5人窜至县城内的“随意网吧”,在杨某的指使下,杨某某、莫某以连哄带骗的手段将被害人中学生沈某、邓某带到二楼网吧门口楼梯处,并堵在楼梯口,阻止沈某、邓某逃跑。为逼迫沈某、邓某交出身上的现金,5名被告人对两名被害人进行拳打脚踢。最终从沈某身上搜走现金670元,从邓某身上搜走现金500元,共计1170元。5 名被告人逃离现场后,杨某在县城“旺旺宾馆”内分给4被告人现金各100元,4被告人将分得的赃款用来上网、购物等,均被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杨某某、陶某、莫某、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被告人杨某组织、指挥犯罪活动,系主犯;其余4名被告人参与抢劫犯罪,但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杨某某、陶某、莫某、陶某某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网吧 绥宁 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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