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女子微信结识帅气酒吧歌手 醉酒后遭强奸
本报讯(记者 段佳通讯员 胡渊茗)当微信、陌陌等移动社交工具,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丰富人们生活之时,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也利用其独有的查找功能,悄悄地伸出了罪恶魔掌。近日,岳阳楼区法院便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交友,发生的强奸案。
江某本是一名酒吧歌手,人长得高大帅气,很受女孩子喜欢。几个月前,他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同城的张小姐。某日,张小姐因其居所附近在办丧事,而男友在外有事不能回家陪自己,感到害怕,便去了江某上班的酒吧喝酒。张小姐来到酒吧后,江某买了一瓶红酒,邀请张小姐划拳赌酒,后又拿了六罐啤酒,张小姐欲拿200块支付酒钱,被江某拒绝。见此,张小姐便邀江某稍晚一起吃宵夜。玩到凌晨12点,已经醉了的张小姐提出去宵夜,江某扶着张小姐乘车来到站前路一家夜宵店宵夜,张小姐因酒醉头晕吃不进东西,趴在桌子上休息。江某见张小姐神志不清,便心生淫念。吃完消夜,张小姐提出想回家,江某哄她说先到自己家去坐一下,张小姐因急着上厕所便表示同意。随后,江某将醉酒后的张小姐带到家中,因为醉酒张小姐倒在床上便睡着了,江某见她不省人事,便对其实施奸淫。完事后,江某将张小姐反锁在房内后外出购买东西。被惊醒的张小姐拨打男友的电话求救,其男友闻讯赶来后见无法进入房间,即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强行将其防盗门拆除将张小姐救出,当外出的江某回到家中时,被当场抓获。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醉酒无力反抗时,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江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