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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偷排强酸事件4人被拘 造成经济损失超39万

2013年05月23日 11: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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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株洲讯(记者青泉)5月22日,记者从多方渠道了解到,“株洲5·6非法倾倒废强酸液”案已有4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警方刑拘。这4人分别是罐体车车主李宏浪、株洲佳旺化工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佳旺化工”)企业法人代表刘锡彪、开车的司机贺某及另一名押运员。
 
  5月6日,株洲市石峰区发生一起严重的罐体车违法偷排强酸至下水管网事件。经株洲市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剧毒强酸的流出单位是长沙的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该公司将工业废酸承包给佳旺化工处理,而佳旺化工又将此项业务转包给株洲天成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罐体车老板李宏浪。李宏浪雇用的工作人员,将废酸排入石峰区汇亚服装大厦后方停车场的下水道,最终酿成此次事故。
 
  佳旺化工即为与东方钪业签订强酸处理合同的公司,其企业法人代表刘锡彪负有直接责任。
 
  株洲市环保局一知情人士称,目前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环保污染程度评估显示,此次事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39万元。
 
  在罐体车车主李宏浪、佳旺化工企业法人代表刘锡彪先后被刑拘后,司机贺某及押运员也在近日被株洲石峰警方刑拘。涉案人员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构成对其实施刑事处罚的条件。
 
  据了解,株洲公安、环保部门对此案的侦办已接近尾声,将于近日就本案的相关案情对外统一发布消息。
 

 
[责任编辑:王茜蕾] 标签:株洲 强酸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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