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德荣
本报4月19日讯 4月17日晚,衡阳市东风路三角线地段发生一起枪击案,造成一人死亡,凶手持枪杀害一人后迅速逃离(详见本报4月18日A11版、4月19日A12版)。记者今日从衡阳市公安局了解到,“4·17”枪案已侦破,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枪一把。
据了解,枪案发生后,衡阳警方精心组织侦破工作,快速启动命案及涉枪案件应急预案。市局领导带领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和珠晖分局100余名民警投入侦查。17日22时30分许,嫌疑对象初步呈现。
4月18日11时许,特警在衡阳市石鼓区某茶楼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军、何某伟抓获。“4·17”枪杀案在案发15小时后告破。
记者了解,犯罪嫌疑人何某军(男、40岁)是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建设村人,何某伟是何某军的堂兄弟。何某军与何某伟以前曾谋划过如何杀害死者。4月17日晚,何某军一人作案后,将枪和上衣藏匿至何某伟家中。4月19日凌晨3时,民警在何某伟住处查获何某军用于杀害死者的手枪及作案时所穿上衣。
警方介绍,抓捕何某军的时候,何某军正在茶楼的包厢内喝茶,悠然无事一般。
经审讯,何某军对因矛盾纠纷而枪杀死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又讯 4月19日下午,衡阳市公安局召开缉枪治爆工作会议,将展开为期半年的收缴枪支弹药专项行动。
审讯
不外逃是因为他们认为“抓不到”
据参与审讯的民警透露,嫌疑人何某军仅读完初二,曾在1992年因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于2007年释放出狱,2008年再次因犯事被劳教。何某军一直没有正式职业,混迹于社会。
据何某军交代,作案用的手枪是从朋友那借的,据称是一把缅甸买进的军用手枪。何某军称,本来是想“打残”死者,没想致其于死地。
何某军作案后仓皇逃离,逃跑过程中手机以及头戴的鸭舌帽掉落,随后租用一辆摩托车回到家中,并未外逃。民警介绍,何某军接受审讯时称没有外逃是自认为警察抓不到自己。
新闻链接
郴州持玩具枪劫金店男子落网
本报4月19日讯 记者从郴州获悉,4月17日发生在郴州城区的抢劫金店案犯罪嫌疑人曾某18日被警方抓获。
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许,在郴州市繁华闹市区五岭广场附近某金店内,一男子手持塑料玩具手枪,抢走两条黄金项链后逃离案发现场(详见本报4月18日A11版)。案件发生后,郴州市、北湖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案件侦破工作。4月18日凌晨1时20分许,警方在犯罪嫌疑人曾某家中将其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记者 胡信锋 通讯员 贺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