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疑身份证被冒用 成“诈骗案嫌疑人”3年
12月22日,陈吉平出示了当时拍摄的照片,陪同他回长沙的同学在手掌上记录了“9.12长-成”和“9.26长-成”的字样。
“我也丢过身份证,我曾被警方羁押并押解到四川绵阳。三年了,现在我还是犯罪嫌疑人。”12月22日,读完本报关于“浏阳女子被青海警方错抓”的报道后,湖南宁乡人陈吉平拨打了本报电话,语气急促。
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当时,四川绵阳发生一起合同诈骗案,陈吉平被列为主要犯罪嫌疑人。次年2月,绵阳警方将其带走并拘留11天,事后,陈吉平办理取保候审回到长沙。今年12月,他收到了绵阳警方解除取保候审和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但警方说,他依然是犯罪嫌疑人。
三年过去了,现在,陈吉平仍在不断收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希望能自证清白。
事情缘起于绵阳发生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四川绵阳办案民警曹军说,当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涉嫌诈骗,案值上十万元,“陈吉平”被列为主要嫌疑人。
陈吉平,宁乡沩山乡人,在长沙做了十多年家电维修和售后服务。用他的话说,“被卷入这起诈骗案,可能与我2009年丢失身份证有关。”
因“合同诈骗案”被押解到四川
陈吉平家住长沙劳动东路某小区。2010年12月,他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四川绵阳民警到了他老家,希望他回去配合调查一宗案子。
陈吉平以为对方是骗子,并没有在意。不过,他后来还是回了个电话答应见面,但提出要在长沙市内公安机关办公的地方见面。陈吉平说,他提出这个要求后,对方并没有再与他联系。
2011年2月26日,沩山乡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他。他回忆说,那天他正准备回家,上楼时被三名便衣叫上车,之后被送进了宁乡县看守所。
“只说我是网上追逃对象,别的也没多说。”陈吉平说,几天后,绵阳来了三名警察,简单询问后,乘火车将他带往了绵阳。
当年3月3日,他被民警押解至绵阳市看守所提审,“就是问我去过绵阳没,有没有在那边干什么事。”
“我这才意识到,可能是我的身份证被冒用了。”陈吉平说。
曾丢身份证,怀疑身份被冒用
当时,陈吉平提出能否打电话给朋友,警方并没有阻止。他联系到在深圳做生意的同学姜寒良,姜立即赶到绵阳。
姜寒良了解到,陈吉平卷入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有受害者进行了指证,但陈吉平予以否认。
姜寒良说,他与部分受害者见了面,其中除了一位杨姓老人一口咬定陈吉平骗了他十几万外,其余受害者并没有那么肯定,有三人直接否定了是陈吉平本人。
“那个老人一直在追讨,感觉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姜寒良说,杨姓老人告诉他,当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打着办理学历文凭的幌子与多人合作,但却是一家骗子公司,为首的就是“陈吉平”。
“他(陈吉平)就是小学毕业,没那个水平。”姜寒良说,他理解一个老人被骗走全部积蓄的心情,但他也知道陈吉平一直从事的是家电维修和售后服务,与教育培训行业八竿子打不着。
陈吉平称,自己2009年7月曾经遗失过身份证,并且已经补办。在他被羁押期间,他也将情况如实向绵阳警方说明。
警方称仍没有排除其作案嫌疑
“我向警方说明了自己从没去过绵阳,也不知道什么诈骗的事。”陈吉平称,最初他一直坚持自己无罪,但到了后来,有受害人开始指认他时,他觉得有点百口莫辩了。
不过,姜寒良却发现,陈吉平持有的补办的身份证,与警方提供的身份证有异。“家庭住址的倒数第二个字不一样。”姜寒良说,警方提供的身份证倒数第二个字是“铺”,而他持有的身份证,倒数第二个字是“卜”。
姜寒良说,两张身份证应该很容易分辨。事实上,陈吉平被关押11天后,警方也没有提供更多的证据,并且给陈吉平办理了取保候审。
12月22日,当时的办案民警曹军说,指证过程中,有人肯定是陈吉平本人,也有人说不是。陈吉平没有提供证据显示身份证曾经遗失,所以,还不能完全排除其作案嫌疑。
曹军透露,在侦查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陈吉平在案发期间有过乘机去绵阳的轨迹,“案件目前仍在侦查中”。
[当事人苦恼]
他还在想办法自证清白
2013年12月22日,陈吉平致电本报,称看了“浏阳女子被青海警方错抓”的报道后,认为自己也是被错抓的,希望警方还其清白。他收集了很多证据,希望能自证清白。但陈吉平也提到,有很多证据他无法靠个人力量收集,这也是导致他仍然无法洗脱嫌疑的原因。
“绵阳警方要我自己去调航班监控记录。”陈吉平说,办理取保候审时,警方也曾向他表示过,希望他能去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调取2009年9月12日和9月26日的监控记录。当时,陪同他一起回长沙的姜寒良还特意将这两个时间点写在了手上,拍了照片。
“我个人哪里能调得出来?”陈吉平说,回到长沙后,绵阳警方没有再与他联系,这件事也就放了下来。
事实上,2011年3月15日,办理完取保候审,陈吉平就由姜寒良代写了一份申诉书,向当地检察院提请了一份督促尽快查明真相恢复名誉的申诉书,陈吉平回到长沙后不到一个星期,就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他们说是办案的正常程序。”
陈吉平说,回长沙后,除了这个电话,他再也没接到绵阳警方的任何通知。“后来是我打那边的110查到他们的电话,打了电话过去询问,他们才寄了东西过来。”
陈吉平说,为这事,回来后心里一直悬着。今年11月,他实在忍不住了,就打了对方的电话询问,但没想到,12月初,他收到的仍然只是《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那我还是犯罪嫌疑人?”陈吉平一直在问。
[疑问与解释]
案发期间陈吉平有没有去过绵阳?
绵阳办案民警说,从侦查的情况来看,案发期间陈吉平有乘机从长沙到成都的轨迹,而陈吉平予以否认。
对此,陈吉平说,他怀疑是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登机。“我也觉得奇怪,难道机场不能识别出来吗?”办理取保候审后,警方建议他回长沙后自己去黄花国际机场查看登机监控记录,“但我个人怎么调取得到?”
为了自证清白,陈吉平收集了自己在2010年的一些行为记录。12月22日,他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材料,显示他于2010年2月、3月、6月、7月多次往返北京办理家电维修企业注册,8月在长沙处理车辆交通事故。但他自己也认为,仅凭这些证据,还是无法证明他没有去过绵阳。
为何警方一直没与当事人联系?
根据陈吉平出示的绵阳市看守所出具的释放证明书,落款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另一份于2013年11月25日邮寄过来的函件里,是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
绵阳警方办案民警曹军介绍,按照法律规定,期限一到就要解除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之所以没有送达,“是因为一直与陈吉平联系不上”。
对此,陈吉平表示,他在办理取保候审时留下了自己和同学的电话,两个手机一直没有停过机。但返回长沙后,绵阳警方一直未与他联系,他并不知道自己早就被解除了取保候审,也不知道可以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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