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迎来新一轮“家底”盘查 报虚假数据最高罚20万
(经济普查员对单位核查登记。)
(这台电子采集设备(PDA)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上传数据,经过的中间环节少,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数据的真实性,一方面减少数据泄露的可能。)
红网长沙12月16日讯 拥有七千多万人口的湖南省“家境”如何?“家底”是薄是厚?今天上午,在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上,省统计局透露,2014年1月1日起,湖南将启动新一轮“家底”大盘查,10万名普查员将对全省近400万普查对象展开第三次经济普查。
“您好,我们是长沙市天心区的普查员……请出示您的营业执照。”当天上午,长沙市天心区的普查员李昕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来到长沙市红心美凯龙家具城核查登记情况。李昕透露,联网直报单位和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方式有所不同。由于红星美凯龙属于联网直报单位,普查入户时,普查员只需定位和拍照三证,该单位则需在2014年1月20日-2月28日内登录联网直报系统平台,自行上报数据。至于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户,则由普查员用PDA在普查单位现场填报普查数据。
说起经济普查,多少有些神秘。经济普查究竟查些什么数据?这些数据会不会泄露出去?湖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戴乐平透露,这次普查,主要了解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资产等数据。经济普查中单位填报的所有经济数据仅用于经济普查工作,不能也不会对外泄。此外,由于这次普查数据都是通过网络直接上报或是用PDA填报通过网络直接上传,经过的中间环节少,而且普查的中心服务器也有专业人士负责数据安全,“因此,广大普查对象无须担心数据泄露问题”。
当然,在普查工作中,并不是所有商户都会这样配合,普查员们也经常遇到难啃的“硬骨头”。对于及其不配合的普查对象,湖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宗荣透露,将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36条的规定,依法向区统计局申请统计行政执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岳宗荣表示,纳入普查对象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若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根据安排,湖南省从2014年1月-3月,将组织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采集基础信息、普查登记;4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检查和验收;4月-6月,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6月-8月,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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