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1个月 导游从月入万元降至3千
“一日游”小旅行社考虑转型
从事旅游行业多年的谭女士称,在蓉城开个小旅行社的门槛并不高。“搞一条‘蓉城一日游’线路,以超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中途拉到茶叶店、土特产专卖店转一圈,钱也就转进来了。”
现在“一日游”不能搭购物点的便车,地接导游的收入受影响不景气了,不少人不愿意干这一行,而那些靠地接旅游产品为主的旅行社有的提前关门了,勉强“活着的”也考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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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
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日前接受采访时说,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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