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新《旅游法》实施1个月 导游从月入万元降至3千

2013年11月04日 11:02
来源:成都晚报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一日游”小旅行社考虑转型

从事旅游行业多年的谭女士称,在蓉城开个小旅行社的门槛并不高。“搞一条‘蓉城一日游’线路,以超低的价格吸引游客,中途拉到茶叶店、土特产专卖店转一圈,钱也就转进来了。”

现在“一日游”不能搭购物点的便车,地接导游的收入受影响不景气了,不少人不愿意干这一行,而那些靠地接旅游产品为主的旅行社有的提前关门了,勉强“活着的”也考虑转型。

相关链接

国家旅游局:

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日前接受采访时说,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 晶] 标签:新旅游法 导游 月入万元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凤眼观榕

凤凰网湖南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