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回不去的家,留不住的乡愁

城镇化是大时代的缩影,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结局。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想说爱你不容易

“打车软件”的出现,冲击了传统“招手停”式打车方式。

别被汇率“下”一跳

别被汇率“下”一跳

人民币的贬值究竟会牵动我们生活的哪些花销?

常德男子租豪车作抵押向朋友借钱 车主得知后报警

2013年07月12日 09:34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吴可

字号:T|T
0人参与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本报长沙讯 当抵押品保时捷卡宴车被警方扣押后,常德小伙小刘担心,没有了“质押品”,借出去的钱还能否收回?

小刘大学毕业后,在常德开烟酒行。2013年4月30日,他同学的朋友梁某找小刘借24.7万元,约定三天归还,抵押品是一台保时捷卡宴。车的行驶证上注明的车主,并非梁某本人。因为同学关系,加上有豪车抵押,小刘还是借钱给了梁某。然后质押保管卡宴车。但三天后小刘没收到梁某还款。作为抵押品的卡宴车也没了,原来车是梁某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

老板得知车成为抵押品后报警,警方帮忙收回了车。近日,记者从鼎城警方得知,梁某已因涉嫌诈骗而自首,并已被刑拘。但小刘担心借出的钱不能收回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小刘不需要担心。

《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权合同的效力,债权人仍可通过司法程序申请执行债务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李健提醒:“民间借贷过程中,民众应对抵押物的合法性,抵押人权利的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                  记者吴可

 
[责任编辑:王茜蕾] 标签:车主 梁某 豪车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凤眼观榕

凤凰网湖南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