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集中回复35条网友留言
【网民留言】
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如免税收,粮补等),土地在农民心中的地位是越来越重了。由土地引发的矛盾冲突也是逐年增加,而且呈上升趋势。土地分配严重失衡是导致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土地是民之根本,这一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及盼政府(市级以上)痛下决心,按现有实际重先分配土地,并制定出下一次分配土地的时间表(或十年,或十五年)。 农村土地之现状:
(一)多数乡村已经十五年以上没分地了,当初一般以人口数为标准,按人均占有土地的多少来分的。可如今大多农户中的人口数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看来就有失公平。
(二)当初农村土地所承受的负担较重,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土地流失,如今这部分农民返乡无地或少地. 部分农民当时分地时就没按实际人口分足应得土地,如五口人只要四口人的地等。
(三)分地难度大。A、村干部不愿多事。B、多占土地者会从中阻挠分地。C、现有土地有的已经开挖成鱼塘。(如十亩开挖,现按实际该户只能分得七亩地,怎么办?)
综上所述,没有相当一级政府拿出决心来解决此事是不好办的,而这又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大问题。绝非骇人听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省农村经营管理局研究,现回复如下:
你提出农村“人地不均”现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是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逐渐形成和积累的。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农村土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你提出的“按现有实际重新分配土地,并制定出下一次分配土地的时间表”的要求,不符合国家政策,也没有法律依据,还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现状相悖。《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网民留言】
恭喜徐书记担任湖南省省委书记,希望在徐书记任职后帮助解决正在公办中小学代课5年以上县级政府备案的的代课教师纳入编制,其实只要您上级领导的研讨通过一个方案,下面各级政府都会争着解决的。谢谢您,祝福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湖南省慈利县200名代课教师敬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省教育厅、省编办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教人〔2011〕8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对我省14个市州代课教师、原民办教师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提出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建议。一是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将其纳入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在组织公开招聘时,拟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实际水平和年龄情况,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多途径转岗使用。三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精神妥善做好辞退补偿。四是依法依规纳入社保。五是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六是加强和规范临时聘用教师管理。
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政策性强、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简单地将代课5年以上、在县级教育部门备案的人员一律纳入编制管理范围,既不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也可能冲击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底线,是不现实的。
【网民留言】
徐书记您好: 我是邵东县敀一名教师,工作15年,卫资只有1800元,扣除当地发的绩效工资800元,实际上仅1000元多一点。我上有老,下有少,这点工资怎么生存?而怀化市教师2006年未发绩效工资时就有2700元,同为您管理下的湖南,为什么悬殊如此大?请您百忙中到邵东来调研,看看老师的工资是怎样!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经省教育厅调查核处,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2012年邵东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为16000元,与当地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一致。同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前者占70%,按月发放,后者占30%,按学期发放,因此,你谈到的每个月的绩效工资为800元,应该是基础性部分,奖励性部分会在期末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随着邵东县县域经济的发展,今后教师工资水平会逐步提高。
【网民留言】
各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公开手机等联系电话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地区、县市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已经做了调整,有的可能正在调整或者即将调整,待逐步或完全调整到位以后,希望这些领导的“通讯录”不再是“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建议将各地市、县区和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刊登公布。让老百姓在办事中遇到困难或有问题需要咨询、反映时,可直接拨打相关领导干部的电话。
通过这种公开公布手机、办公电话的形式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方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如果群众有诉求找不到干部去反映,群众有困难找不到干部去解决,群众有怨气找不到干部去化解,这样长久下去必然导致脱离群众。只有联系群众,才能了解群众。要从制度上完善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制,只有干部与群众的沟通,才有情感的疏通;只有干部与群众的交流,才有情感的交融。
要解决群众找得到干部,要找得到人、办得好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就要在全省解决好“找得到人”的问题,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应公开联系方式,做到联得通、叫得应;并建立《全面推行干部公开联系方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核办法》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立足加强基层建设,把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公共服务、引导教育群众做实、做好。
公开联系方式,就是要把手机、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公开。干部的手机号码应该公开,重要的是可以跟人民群众通话。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要按所辖区域,分级、定点、多方式、多途径公开领导干部办公电话、常用手机和具体办公地点,以及单位值班电话或24小时值班手机。各级还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明确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体系。要设立并公开监督电话、监督信箱、邮箱,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对群众的诉求不允许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推诿扯皮、生冷硬顶。对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交省政府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调查研究。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洋湖村的被征地农民,现特向领导反映:我与女儿没有分到政府土地补偿钱,为此不能理解与不接受。
我是80年代出生,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我于2003年出嫁于本省别县,当时因我老公家的地域较差,所以没有迁出户口,于2004年生下我女儿,后来母子俩单独立户在本村。我本来就有当地人均田土,在我老公那边当然就分不到田土(耕地承包期自199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一直都以种地为生,可就在2009年,政府征收我们村的田土,同时有对我们被征土地给予了适当的补助,村委经过几折扣除与结算,村上每人有分到近4万的土地补助费,而此时,我与女儿竟分不到这笔钱,找过村委,给的回复是:经村委讨论,我与女儿不够身份拿到这笔钱,且一直得不到明确结论,只让我等消息,至今也不了而了。
我想问的是:为何我与女儿不够身份得到这土地补助?而我老公那边也没有田土给我,我怎不会因政府征收一事,一下子弄成一个没有田土,也得不到田土补助的农民? 村上与我家相同性质的人也不止我一户,当初也没分到这笔土地补助钱,奇怪的是有部份人通过打官司,竟然后来有补发到这笔钱,而我是后来才得知的。本着好好勾通来解决问题,同时赶上政府加强打腐的好时期,所以我鼓起勇气来写这封信。
望领导及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调查,相信政府能给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因为你未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坪塘镇及洋湖村委会无法调查,无法确认具体情况并做出处理。请您向岳麓区人民政府提供更加具体的信息,以便尽快调查答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徐省长:您好! 我家是住在岳麓区坪塘镇红桥村的,临近湘江边,共墙总计10户人家。因要修风光带房屋需要拆迁,10户中有一家3证齐全,其他的都只有建房证、产权证。最终我们10户是以小城镇进行拆迁,但价格什么都包括3200每平方米。我家共计人口4个(我、我妈、儿、老婆),2个独生证,3个户口本。其中只有我妈(房主)是农村户(还不在本村),我一家3口都是非农户,住房总面积245,合法面积245。(其中还带有40几个平方的门面)。房屋于2013年3月23号被坪塘政府、岳麓区法院等强制拆迁,但其间岳麓区人民法院只张贴强制搬家的公告,未贴强制拆迁的公告。我们一家又不是不讲道理,也不是所谓的钉子户。70、80万在当地都只能买到100多个平方,小城镇又没有安置,我们一家只想要一套安置房,故此一直没签。徐省长我现在一直有一个疑问,3200每平米是国家是省政府定的标准吗?如果是我们一定会支持,因为当地政府一直也没有给我们看过任何文件。
到今天已经过去4天了,但我一家从来没有开心过。房子没了,现在钱也没有着落。我去找过镇长,找过指挥部,最后村书记说4月份给我一家答复。(他说现在忙不过来)。看到好多强拆的叫苦,我现在也最担心这个,要是连这点都没有了我们一家又该怎么办呢,非常期待您的帮助,不甚感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请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和处理的具体事宜,由他们与你沟通。
【网民留言】
我父亲秦土保,1959年生,从13岁开始进入道县公路局担任临时工,后期也转变成合同工,共达32年。工作期间,我父亲始终坚守自己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国家及社会贡献很大,人民日报也刊登过我父亲的事迹。在职期间先后多次荣获湖南省市、县劳动模范、先进个人,更荣获三等功一次,具体事实可以看当时的报纸及去道县公路局调查(如需实际奖状可以提供原价及复印件)。
之间由于没有办理城市户口的原因,未转成正式工。在2005年公路局的整顿中下岗,当时由于不懂法律及我与我姐读书,家里需要用钱及除外工作。当时由我跟公路局书面签订了一份协议,32年的工龄,没有办理社保及医保,一共只赔偿26000元,当时我与我姐都已经读大学,家里无力承担学费。这个在当时影响也很大,也咨询过相关律师,当时昂贵的律师费及时间,我父亲无法深究下去。
当时下岗时年纪已经有了46岁。而且大半生都在公路局担任了养路工,下岗后一直没能找到一份工作。现如今已到退休年龄了。希望领导给与我父亲解决社保及医疗问题,特向省委徐书记反映:
1、解决秦土保社保及医疗保险问题,给与秦土保公路局正式员工退休待遇。
2、希望相关部门,解决我父亲的现在困难。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你所反映的情况,已请省交通运输厅调查核处。请你与该厅直接联系(电话:0731-844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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