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委书记落马记:遭被双规国土局长举报
“一把手工程”遭遇政协环保调查
蒋永清由市长升任书记。而醴陵官场人士开始注意到,“蒋从一个学者型官员到党政一把手转变,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言下之意,蒋在一把手岗位上颇显力不从心。
网络上开始出现“蒋永清”的“雷人语录”:“听说你们醴陵市是个好地方,可连XX(世界第一)品牌的衣服都买不到”;“你们醴陵人喜欢告状,我是掌握国家机器的人,你们看着办”;“最近网上说我违规超标配车,你们科局长的车都超标,我市委书记就不能超标吗?”
这些“语录”的真实性,今日已无从证实。在蒋永清落马前一年的时间中,他本人也从未澄清过。《瞭望东方周刊》浏览醴陵人聚集的网络论坛发现,作为湖南永州人氏的蒋永清,在醴陵异地为官,舆论反响一直不尽如人意。
“其实上头也看到了他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说他的驾驭能力不够,如何组合好几套班子、如何调动其积极性,这些方面的掌控能力不强。”前述醴陵官员告诉本刊记者。
蒋永清逐渐遇到各种阻力,“反对派”则来自体制内外。去年,当他执意上马“醴陵有史以来最大发展项目”时,他的一把手权威开始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
2012年5月,醴陵市政府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旗滨集团)签署一项投资协议,正式引进旗滨玻璃浮法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预计建成后每天生产3700吨玻璃,年销售收入50亿元。
这对于2012年度财政规模尚不足30亿元的醴陵而言,无异于搬来一座金山,亦被视为“一把手工程”。
为此,蒋永清亲自出马,与市长分别担任项目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同期,醴陵电视台推出系列专题《旗滨巨舰·醴陵赶超加速器》,为项目造势。
不料,醴陵市政协对项目展开了环保调查,并在随后向醴陵市委呈递的调查报告中表示: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
“旗滨以前在株洲清水塘,那地方是湖南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区,当时不管污染与否,工业企业都要搬出去。旗滨要搬迁,株洲市区没有土地给它,就搬迁到醴陵来。老百姓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先是质疑环保,后面就形成了醴陵市政协和老百姓都质疑醴陵政府的局面。”前述官员向本刊透露。
配套旗滨的“17.17亿元”政府投入
除了环保,旗滨项目还牵扯用地问题。《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说,醴陵确定土地挂牌价格为工业用地的评估地价每亩20.02万元,按该价格出让给旗滨集团1000亩土地,但在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政府再按每亩18.02万元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集团。
这一来一回,相当于旗滨集团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拿地,醴陵市则变相“奖励”企业超过了1.8亿元。
工业用地之外,醴陵市政府又和“旗滨系”下的株洲旗滨置业公司(下称旗滨置业)签订《商住用地开发合同》,在城区为旗滨置业提供500亩配套商住用地。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旗滨置业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出每亩3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由政府通过企业发展基金账户再奖励给企业。若按市价每亩100万元计算,该项目中,醴陵政府又奖励企业至少3.25亿元。
对于旗滨玻璃项目的质疑,还包括经济效益考量。醴陵政协人士曾对媒体说,经政协专门调查,统计需要的支出项加上超过5亿元土地出让金返还,为配套旗滨集团项目,醴陵政府实际将投入至少17.17亿元,“非金属材料项目8年收不回投资就是赔钱项目。”
正当决策一方的醴陵市委,与监督、协商一方的醴陵政协,在旗滨玻璃项目上发生分歧时,“什邡事件”、“启东事件”相继发生,这让醴陵不得不小心应对。
《瞭望东方周刊》从醴陵官方获得证实,2012年6月至7月间,醴陵曾组织百余干部及村民代表,以政府考察团名义分批前往旗滨集团考察,以期平息反对之声。
而不久即曝出消息,企业以每人5克重千足金、2000元考察补助,赠送考察团成员。
本刊记者从醴陵官方人士处获悉,赠送千足金情节属实。由此,在蒋永清眼皮底下上演的一出旨在疏导民意的官民对话、企民对话,又备受“收买民意”指摘。
国土局长“两规”事件
醴陵市国土局局长周旺炎,是第一个公开与蒋永清决裂的官员。他从2013年1月底展开对蒋永清的实名举报,直至蒋事发。
“我们都知道,他发了很多帖子。”前述知悉纪检部门查办细节的官员解释说,纪检部门对蒋的调查已秘密展开两年,“重要线索都是纪检部门自己弄的,周举报只是恰好在这个时间点上。”
周的举报信遍布网络,就其单方面陈述看,他曾违抗蒋下达的数个项目用地指令。
“2010年下半年,蒋引进株洲市浙江商会的老板到醴陵搞房地产开发,注册了一家房产公司,并且与对方签订了合作意向。”
“之后,蒋多次硬性指令我,按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299亩土地出让给对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土地的转让必须以招、拍、挂的形式公开出让,而且,蒋指令的每亩30万元的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我没有屈从蒋永清的压力,坚持竞价出让。最后,海南亿润集团以每亩81万元的价格竞得这块地,使得蒋永清未能如愿以偿。”
至于旗滨玻璃项目用地,周在媒体上公开表示“极力反对”,“明确表态这个项目在地价上违反国家政策。”
在周看来,自己的抗命为“醴陵两百万人民保住了数亿财政收入”,但却直接导致引进项目未能按计划上马,蒋永清因此怀恨在心,遂借纪检部门来查他的问题。
周举报称:“2012年7月13日,醴陵市纪检部门(人员)就决定对我实施‘双规’。当日上午,既没有宣布对我实施‘双规’,也没有告知我的家属,就将我带到醴陵市红瓷宾馆,要我‘交代问题’。7月17日,将我押送至株洲市电力宾馆。直到7月19日,经株洲市纪委批准,才宣布对我进行‘双规’。”
周于2013年元月中旬结束“双规”,自此展开对蒋的实名举报。
2013年2月3日,醴陵市纪委通过湖南红网发布《关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周旺炎案情况说明》。从时间节点上看,该说明是对周案的一次官方澄清。
“2012年7月13日,醴陵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经初步核实,对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旺炎有关严重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并按程序实施‘双规’调查措施。经查,周旺炎涉嫌受贿、套取并私分国家专项资金、违规在关联企业入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
“2013年1月12日,醴陵市纪委将周旺炎案件及相关线索移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同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以周旺炎涉嫌犯罪对其予以立案,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此次,醴陵市纪委未向本刊评论周旺炎事件。前述官员透露,周旺炎案目前进入司法程序,处“取保候审”阶段,检察机关尚未侦查终结。
本刊记者注意到,2013年3月21日,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发布周旺炎述职述廉报告,报告人职务仍为“局党组书记、局长”。
“此前周旺炎是因为一起4万元的赃款被调查。”4月1日,周旺炎的律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周旺炎2013年1月出来后,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
该高姓律师称,现在有足够证据证明,周不存在“4万元赃款”问题。
周旺炎的妻子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周因腿伤在北京接受治疗,走时周把手机放在醴陵的家里,“均由丈夫单方面与家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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