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大”带领兄弟开设“赌博公司” 三天抽水十万
红网衡南4月27日讯(通讯员 宋艳荣)清明节本是悼念祖宗、追思先人的节日,却被用来开设赌场,谋取暴利,着实为人不齿。2013年4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小美。
2011年清明节前夕,自称“大姐大”的犯罪嫌疑人小美纠集结拜兄弟小辉、小成、小明、小海等人商量清明节期间开设赌场的相关事宜,最终确定由姊妹五人共同组建“赌博公司”,每人各占一个股份。具体分工为:小美负责全部出资和账目管理,小辉负责抽“水资”和收账,小成负责吸引赌客参赌,小明协助小辉抽“水资”,小海负责召集赌客。2011年4月4日至6日期间,五名犯罪嫌疑人按照之前的分工,组织赌徒数十人在小美的娘家以“开铲车”玩扑克牌的方式聚众赌博,每盘单注最少100元,上不封顶,“赌博公司”每盘抽取100至200元“水资”,至4月6日凌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共抽取“水资”10万余元。
为吸引赌客参赌,犯罪嫌疑人小美等人在自己的娘家为赌客提供饭菜、茶水、香烟等后勤保障,并提供冰毒、麻古等毒品供赌客吸食,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小美等五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因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先后于2011年5—7月被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小美涉嫌开设赌场罪和容留他人吸毒两项犯罪,且为开设赌场的组织者,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传唤不到案,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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