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约网友开房 与男友设局“抓奸”抢劫3800元
红网株洲4月23日讯(通讯员 刘常青)女子袁某通过QQ聊天结识了男子张某并约定见面,张某从广东赶到湖南与袁某在酒店开房时,被袁某及其男友等人设局“抓奸”,遭劫3800元。
4月22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易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0元;喻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杜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向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袁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韩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袁某,女,19岁,于2012年10月通过QQ认识被害人张某。易某、喻某、杜某、向某、韩某均为朋友关系。
2012年10月,被害人张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袁某。10月9日,张某与袁某在株洲市芦淞区金德酒店见面后,袁某将张某的基本情况告诉了杜某和其男友易某。当晚,杜某、易某商量从张某那里弄点钱,遂打电话纠集喻某、向某、韩某。几人在株洲市王府井前碰面后,商量假借以张某与袁某开房为由,向张某索要钱财,并安排韩某尾随,跟踪查看他们开房的宾馆,其他人伺机作案。
尔后,袁某电话联系被害人张某,约在株洲市芦淞区某招待所302房间见面,袁某随后短信告知易某等人她所在的招待所房间,易某、杜某、喻某、向某、韩某即窜至该房,以张某竟然敢带易某的“堂客”开房为由,将张某带走并转移至另外某宾馆房间,易某当场殴打被害人张某,喻某将其随身携带的小刀放在桌上,并伙同杜某、向某假装内讧摔打东西,以此威胁被害人张某。被害人张某见状,立即向家人凑钱。次日,易某、杜某、向某带被害人张某到邮政银行取钱,从被害人张某处劫得人民币3800元,除去开支后,六人平分。
被害人张某报案后,2012年10月22日,易某、袁某、杜某、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次日将喻某、韩某、向某抓获。经审讯,六人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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