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强调
切实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本报3月25日讯(沈办)今天上午,省委书记、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就切实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四条明确要求。
省领导杜家毫、陈求发、黄建国、陈润儿、李微微、郭开朗、陈肇雄、许又声、李有新、孙建国、易炼红、张文雄、李江、于来山参加会议。
徐守盛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能搞本位主义、团团伙伙、任人唯亲;要切实解决有的地方和单位干部派不进、调不出,党管干部的权力部门化等问题,切实解决少数地方和单位在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聘、招考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操作不规范问题;省级领导特别是省委常委要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和政治纪律,立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共同把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省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为省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各个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消除干部资源部门所有的错误思想。
徐守盛指出,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省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总体上看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有的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还不够好,极少数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觉悟不够高、能力水平还有差距、精神状态还不佳等等。解决这些问题,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徐守盛强调,切实抓好县市区党政正职配备管理。要严格选拔标准和条件,切实做到选好配强,不能搞平衡照顾;要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除少数民族自治县县长外,应异地任职,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要保持任期相对稳定,原则上要任满一届;要积极推进县市区党政主要干部的交流。
徐守盛强调,要严格职数管理,严格禁止党政分设。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讲理由、讲价钱。除确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实行党政领导分设的外,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实行党政领导分设;未经批准已经分设的,要列出时间表尽快消化到位。各地各部门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要制定计划,逐步消化到位,严禁在消化到位前提拔领导干部,否则按“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