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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血豆腐中添加甲醛销售 无良商贩获处罚

2013年10月15日 10:02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陈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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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0月14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王燕)为延长保质期而在猪血豆腐中添加甲醛,无良商贩难逃法网。10月11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文某于去年12月来衡阳市经商,未办理任何证照,租赁一平房加工猪血豆腐出售。今年4月,天气逐渐转暖,为延长猪血豆腐保质期,文某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可以添加防腐剂达到此目的。4月21日,文某购买了一桶约5公斤重甲醛溶液,开始在其生产的猪血豆腐中进行添加。至案发,文某共生产了750公斤添加了甲醛的猪血豆腐,全部由其妻子吴某销售到零售摊贩与企业食堂,销售金额1200元。今年6月4日,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在文某的作坊内,查获添加了甲醛的猪血豆腐35公斤、尚未用完的甲醛溶液4公斤。

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在其加工生产的食品中添加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鉴于文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血豆腐 文某 销售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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