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地教师宿舍紧俏 陪读家长抢租
新学期伊始,不少孩子又要离开父母开始寄宿生活。不过寄宿的地方除了学校宿舍,还有老师家。周一到周五,家长忙自己的工作,孩子送到老师那里寄宿,周末时孩子又回到家中与父母生活。每个月,家长需要支付一笔钱给老师作为房租和“照管费”。这就是所谓的“家教家养”。
据网络爆料和记者调查,我省不少城市甚至是小县城、城镇,教师“家教家养”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并有滋长之风。
网友爆料
学生不住寝室,老师变房东
2月11日,网友“明眼人”发帖,爆料衡阳县高中学生有寝室不住,学生租房成风,尤其是三中、一中最为严重。学生以每间6000元左右租一个学年,不少高中老师纷纷将房子出租给学生。此举加大了家长的负担,更败坏了教风学风。如一中去年投入使用的近30000万平方米的教师住房,有一部分老师已拥有三套住房,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哟,还有必要去教书吗?
网友“衡阳人家”跟帖说:县一中学生寝室基本没有人住,寝室晚上也没老师管,一个寝室住不上40%的人,其他人都住到老师家里去了。
学校回应
租住或者寄住老师家都是自愿的
对于网友爆料,学校方面也有自己的说法。
“我们有学生宿舍604间,学生床位4832个,能满足学生住宿需要。学校十分重视宿舍管理工作,班主任、德育处工作人员每晚在学生宿舍值班至12点。极少数学生特别是高三学生因为繁重的学业,不满足于白天的学习时间才租住到老师家。据统计,目前租住在教师家中的学生不到10%。有些学生本就是教职工的子女或亲戚。”衡阳县一中回应,学校规定一位教师只能在校内有一处住房,有部分教师在校内没有住房。
而衡阳县三中则解释,确有少数学生家长租房陪读,极少数学生寄住在教师家里,这都是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如有违纪违规现象,家长可以举报。
记者调查
老师托管学生850元/月,教师房月租金可达3000元
记者调查走访发现,长沙部分学校的老师也存在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学生或干脆家教家养的情况。蒋梅(化名)在一所知名的省示范性高中任职,她告诉记者,学校教师宿舍的房子基本没有老师住,而是租给了家长陪读。“一方面老师在外面买了房子不需要住宿舍,另一方面租给家长学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我们学校有老师将自己的房子租给学生,一般是一室一厅1800元/月。”在天心区一所高中读书的小宋告诉记者,她的一些同学中午在老师家托管,中餐加午休,850元/月。
雨花区一所高中学校家属区的房子租金则相对较贵,要3000元/月。
“学校部分老师在放学后和周末带孩子到家里补习,一方面家长确实财力有限承担不起,另一方面觉得孩子安全没保障。”家长陈女士抱怨。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家教家养”有多种形式——
跟班式:跟学校教学进度同步,与教学内容相似,以学期来计算,每周星期六、日上课;
集中式:教师利用寒暑假租用教室集中上课15天或1个月,多学科同时进行;
分散式:科任教师内部推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教师相互推荐学生,分别领到自己家里,解答问题、补习基础,每周一天或几晚;
家养式:把要求家教的学生带到家中,吃、住全包,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进行辅导学习。
教育部门
禁止家教家养
发现严肃查处
早在2012年,长沙市教育局就出台了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重点整治在职教师家教家养、为培训机构组织生源拿回扣、兼职兼课、收受礼金等行为。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的陈利群介绍,长沙市的中小学自1997年后,基本没为教师在校园内兴建过住房,教师一般都是购买商品房。在长沙市的校园周边,不排除有个别教师购买了商品房,然后租给家长陪读。
据了解,2013年,长沙市教育局首次在新闻发布会上公示了查处的教师兼职、家教家养等违规违纪行为,六名市直中学教师受到全市通报批评的顶格处分:被收缴违规所得、扣发2013年上半年绩效工资,降低一级岗位等级,2年内不得晋职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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