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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 长沙11户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2013年09月27日 14:17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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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6日讯 市民何先生最近收到了法院的电话。原来,他所居住的润芳园小区物业公司以拒交物业费为由,将他告上了岳麓区人民法院。同被告上法院的,还有该小区的11户业主。

“我们不会停水停电,我们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湖南泰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润芳园中心相关负责人周建国表示。

23户业主收到物业律师函

润芳园小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骑龙村,共有房屋1196户,2011年开始入住,目前入住约500多户。

周建国表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很多,原因是小区基建配套设施没有完成等。为了催缴这些物业费,物管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取得的效果仍不理想。

周建国觉得房子漏水、小区基础设施都是开发商该负责的工作,且其中的23户业主,欠费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半。无奈之下,他请来律师,给这23户业主一一发送律师函。

平时循规蹈矩的业主,收到律师函后,不少慌了神:12户主动找到物业公司,补交了物管费。

11户业主选择“庭外和解”

何先生接到法院的“庭外和解”的电话后觉得很吃惊。“外墙一直漏水,物业不给解决。”何先生说,一千多块钱的物业费,谁想闹到法院去呢,主要是觉得小区物业太不作为。

和何先生一样,业主王女士也接到了“和解”电话。同样是外墙漏水的问题,王女士找物业协商,却一直没有修好。无奈之下,她自己请人把外墙防水重做一遍,并拒缴物业费。在法院的调解下,开发商对王女士家漏水的损失作出赔偿,并处理好受损的墙面,王女士则补交了一年多的物业费。

随后,何先生等10位业主,也纷纷选择了庭外和解,这起物业费引起的官司,在“和解”中划上了句号。■三湘华声全媒体

记者 李琪 实习生 钟婷

律师说法

业主“欠费”维权不是好办法

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双恒表示,比起往年频频被报道的物业“停水断电”催缴物业费的方式,法律诉讼的手段更值得肯定。业主用欠费的方式来维权,并不是好办法。程律师表示,如果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基建配套设施拒缴物业费,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物业 户业 长沙1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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