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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法院被指执行时违规扩大范围

2013年07月09日 16: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兴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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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常德7月8日讯(记者 向进)因诉讼主体错误,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在13年后被撤销。该案更严重的问题被发现:法院在执行拍卖1栋房产时,将被执行人所有房产全部拍卖。

诉讼主体错误,法院受理、审理并做出判决

    6月26日,原常德县二轻局(现为鼎城区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中经网湖南频道记者,当事企业负责人李华安在1982年至1997年间一直在原常德县二轻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担任厂长。李华安任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担任厂长时,国有企业面临改制,“有外债,还得安置职工。”

   “厂长当时是个烫手的山芋。”李华安称,当时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为盘活企业,自己接手了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

随后,鼎城区模具厂更名为常德市模具厂。

    李华安介绍,当时与主管部门达成了协议:自己个人以31万元购买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所有房屋、土地及部分设备,前提是偿还该企业所欠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鼎城区支行(下称“农行鼎城支行”)的21万元贷款及安置好所有职工。

    李华安称自己并未支付全部的31万元,他花费了一笔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对21万元银行欠款,他虽未偿还本金,但每年都在支付利息。

     1993年2月4日,李华安与常德市模具厂签订房屋交易草契,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为盘活企业发展,李华安将房屋产权证明抵押给农行鼎城支行,先后贷款100多万元,并按时归还。另外的21万元欠款,李华安称一直在还利息,双方相安无事。

     1998年,当李华安再次贷款时,出现了意外:这次农行鼎城支行没有借给他钱,反而一纸诉讼,将李华安告上法庭。

     此时,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已经注销,国企已变成私企常德市模具厂。

     1998年6月17日,农行鼎城支行民事诉讼状称: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尚欠21万元本金及利息未能偿还,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但该案随后进入庭审程序,同年,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998]常鼎经初字第193号民事判决书称,鼎城区模具厂偿付农行鼎城支行贷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

     李华安称对此21万元,自己认账,但诉讼案件的诉讼主体应该是常德市模具厂,而不是鼎城区模具厂,应该变更诉讼主体,但他的说法没有被重视。

     法院错误执行,将被执行人所有房屋及土地拍卖。

     2003年12月25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受命对农行鼎城支行与鼎城区模具厂纠纷一案中房屋及其土地进行鉴定。

     工厂位于武陵镇花船庙居委会鼎城路,一至二层共3栋19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占地面积1767.6平方米。

     李华安称,此时鼎城区模具厂的所有房屋及土地已经被鉴定,鉴定价格仅为16.795万元,10年前,该厂价值31万元。

     之后又出现意外,2003年12月30日,农行鼎城区支行以清理不良资产为由,将21万元债权以2.1万元卖给3个人,其中之一为农行鼎城支行某领导的弟弟周子安。

    周子安等行使21万元债务的追诉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04年,常德鼎城区人民法院(2004)常鼎执字第1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座落在武陵镇阳明北路所有的一栋二层楼房及土地使用权予以拍卖。

    “这与之前法院鉴定的范围有出入。”李华安称,裁定的两层房屋面积约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但最后常德市模具厂都被卖掉,包括厂房、职工房等等数栋房屋。

     这等于执行一栋楼,却被执行了一个厂。

     2004年5月18日,周子安又以9.4万元拍得常德市模具厂所有房屋。

     周子安介绍,法院裁定只拍卖一栋房屋及土地,但实际上常德市模具厂的所有房屋及土地都被卖掉。他觉得这次拍卖有点诡异:常德市模具厂涉入官司后已经租赁给常德市鼎城区望江自动化通用设备厂,该厂愿意花费21万元购买常德市模具厂。“即使想出钱,也不定买得到。”

    鼎城区望江自动化通用设备厂一直未得到拍卖消息,直至周子安入主。

     2012年,李华安曾来到鼎城区人民法院,不服法院执行提出书面异议。当年11月8日,鼎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农行鼎城区支行、周子安、李华安开庭听证就该案进行审查。

     审查中,法院认为农行鼎城区支行与常德市鼎城区模具厂借款纠纷一案中,李华安不是该案当事人,认为常德鼎城区人民法院(2004)常鼎执字第193号民事裁定书侵犯了李华安的合法财产权益。

     鼎城区人民法院最后做出(2012)常鼎执异字第1-1号民事执行裁定书,撤销(2004)常鼎执字第193号民事裁定书。

     周子安不服提出申请复议,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4日发出通知,“因你(周子安)方与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要求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重新进行审查。”

     李华安告诉中经网湖南频道记者,此后至今,一直未有来自法院方面的消息。

     2013年6月27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一匿名法官告诉记者,“对于该案,我们正在积极处理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鼎城 执行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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