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公益节目是“助”还是“秀”
一边是掌控着资源的大型公益机构和传播平台,一边是整日为筹款焦虑的草根NGO,草根们需要资源,渴望被了解。于是,他们站在了PK台上,公益和公益秀之间有没有界限?
乐朗乐读志愿者在电视公益节目中表演小品。乐朗乐读供图
机构本身是需要被救助的,还要站在台上一遍遍撕开伤口接受别人的提问和质疑,感觉非常不好。
周红(化名)是北京一家自闭症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也是一名自闭症孩子的家长。为了让自己机构中更多的孩子得到社会认可和帮助,周红和其他家长决定报名参加一档电视公益节目。
节目通过公开选拔及具有一定竞技性的节目环节为草根NGO创造一个展示平台,并通过镜头为观众记录公益项目的诞生过程。
在12进6的比赛中,周红和一家环保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一起站在台上PK,通过陈述项目情况、相互质询、评委提问等环节,最终赢得了这场角逐,但在“6进4”被淘汰,获得10万元项目资助金。
这是周红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节目,很多天,她才从节目的情绪中调整过来。
“这种公益项目在电视台上PK,感觉很不舒服,大家都是做公益的,就是做的内容不同,该帮谁不该帮谁呢。”周红说,机构本身是需要被帮助的,还要站在台上一遍遍撕开伤口接受别人的提问和质疑,感觉非常不好。
周红坦言,不会再参加这样的节目了。
2011年底,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兰花草志愿服务队的发起人何子丹也曾接到电视台一档公益节目的邀请,与周红不同,何子丹直接拒绝了节目邀请。
“他们只让我们准备项目资料、视频和照片提交给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节目的规则,也不知道评委是什么人,贸然去参加,觉得秀的成分多一些。”
受助人适度披露隐私以获得帮助
虽然受助者生活受到一些曝光和干扰,但可能会让更多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这还是值得的。
周红和何子丹参与接触的这两档公益节目,北京乐朗乐读教育培训中心都报名参加了。
乐朗乐读是一家致力于改善读写困难儿童能力和环境的教育机构,该机构媒体总监王玲玲说,因为机构帮助的群体比较隐性,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存在这样的情况,“能多让一个家长知道就多让一个家长知道,有一个家长知道就会帮助到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孩子。”
即使没有资助金,王玲玲也会报名参加,这对于草根NGO来说,是个很好的展示平台。
今年10月份,志愿者张峪也为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报名了一档大型公益节目,这个节目通过嘉宾答题的方式来赢取公益金。张峪所在的公益组织专门从事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而这档公益节目正好是为救助个案募集资金。
尽管对于节目通过明星答题来为救助者赢取资助金的方式感到怪异,但张峪表示理解,“这应该是为了节目的观赏性做的安排,节目更多展现的是救助人的风采,但毕竟也使大众关注到社会现象和需要救助的人群。”
对于受助者隐私适度的展示,张峪表示可以接受。
“虽然受助者生活受到一些曝光和干扰,但可能会让更多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这还是值得的。”张峪说,中国因为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不知道如何打动观众,还需要过程。
中国扶贫基金会与电视台也有过多次合作,副秘书长陈红涛认为,宣传个人悲情并不是节目的本意,节目更想突出为了帮助他,答题者的付出和现场的表现。而对受益人的介绍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他为什么在这儿答题,他为了帮谁,为什么帮助这个人,这是不能避免的。
“无论是个人还是NGO,上了电视曝光后,很多人了解到他们做的事情,就会获得更多的资源,这是一个很大的收获。”
公益金授予及使用等环节存漏洞
有可能出现NGO或个人获得资金后,并没有把资金放到公益项目上的情况,这由谁来监督呢?
在积极参与电视公益节目的背后,是草根NGO资金短缺的无奈现状。
尽管公益节目免去了NGO和求助者到处化缘找资金的困扰,直接上节目就有可能争取到资金,但是何子丹认为,获胜项目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反馈机制是什么,后续的执行和监督是否能跟上还需要完善。
对此,周红深有体会。在晋级赛中,她的对手是一家环保组织,虽然她获胜了,但是她觉得大家都是做公益的,就是领域不同,没什么可比性,该下哪个不该下哪个,这些标准本身很个人化,评委也有自己的观点和偏好。
陈红涛坦言,即使不在电视上PK,直接打分,有的评委可能对环保更有兴趣,有的会对创意更看重。“不是说谁秀得好就获胜了,作为主办方,我们会告诉大家,我们更看重哪一点,比如,我们觉得在机构的可持续性方面,给他20万就够了,再往下走那个钱给他,他也用不了,这些都会通过评委的专业性来保证。”
对此,曾担任过多家节目评委的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有时候即使同一领域的NGO也不具可比性,就看这个节目本身倡导的是什么?标准是什么?每个节目都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评委需要依据这种标准去评判,把握好一个度,起到激励作用。
对于后续的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问题,也引起了担忧。
何子丹所在的机构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申请基金会以及企业资助等形式来获取资金,他坦言,由于电视台的申请渠道没有基金会那么严格,基金会是按照项目申请制度来严格执行,电视台则宽松多了,“这有可能出现NGO或个人获得资金后,并没有把资金放到公益项目上的情况,这由谁来监督呢?”
王玲玲所在机构在报名参加另一个公益节目初期,曾要求填写“资金使用意向”。但从参赛到最终获取资助金,王玲玲坦言,资助方并未明确要求他们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明细。“尽管主办方没有硬性规定,按照我们的习惯,无论需要与否,还是会为捐助者准备一个项目反馈说明。”
对媒体公益应鼓励多元和宽容
媒体是第四权力,拥有平台和话语权,如果直接去做慈善,对于公益组织也是不公平的竞争。
媒体设专门的栏目关注公益,是这几年兴起的新现象。对于媒体关注公益的形式及产生的问题,专家认为,还应鼓励多元化发展,应报以宽容的心态去看待媒体公益。此外,媒体也应在节目设计和创意上多思考,并提高自己的公益专业知识。
对于公益节目娱乐化的现象,邓国胜表示,很难说效果的好或差,让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媒体去赔钱做公益是不可持续的,现实就是如果媒体太过于宣传而不注重趣味性,就没有人来看,毕竟要吸引眼球,比如通过玩游戏的形式来普及知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关键是通过娱乐化的过程真正传递它需要传递的价值,“达到了这个目的,我觉得没什么,但如果在娱乐化的过程中,偏离了这个初衷,是有问题的。”
中国传媒大学善·行公益慈善传播中心主任张宏也认为,公益传播应该有个好的效果的模式,但是不能因为没有找到这个好的模式就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是好事,我觉得具体什么形式也不用太计较。”下一步,在做的过程中,认真探讨如何做得更有效果是电视媒体需要摸索的。
对此,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高级媒体顾问郭鲲介绍说,国外很少有这样的公益节目,盖茨基金会也不会通过电视节目来选择资助对象,“这主要是因为每个机构有自己的发展战略,对于像盖茨基金会这样,埋头做事、专注于落地项目的公益机构来讲,可能不太需要这样的方式。但对于社会倡导的机构,则有这样的需求。”
在鼓励媒体做公益的同时,邓国胜也给出建议,媒体可以投钱、宣传,但不适合自己直接执行项目,还是需要跟专业的公益慈善组织合作。
“因为媒体是第四权利,拥有平台和话语权,如果直接去做慈善,对于公益组织也是不公平的竞争,而且媒体本身并没有公募权,媒体还应该是个平台作用,通过宣传吸引更多的公益组织来参与。”
此外,在节目设计上,邓国胜也希望制作方应加强与相关专家的沟通,将节目设计得既有价值又有娱乐性。
“需要好好想想什么样的创意和形式让人接受并引发共鸣而参与进来,而不只是挂着公益的名号在做,是为了效果而做,真正考虑到优势在哪里。”张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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