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应在自然中延续繁衍
《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实施已有24年,在这24年中,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是否已经成熟?在这部法律的指导下,野生动物是否能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人与野生动物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京华时报记者 黄英男
濒危物种都应保护
只提保护野生动物会有局限性,应该另外再出一部新法——《濒危物种法》,这个新法里不只包括动物,还包括植物、菌类等等,只要是濒危的都应该重视起来。
卿建华
原林业部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司副司长,曾代表林业部参与起草野生动物保护法。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才开始实施,在这之前,野生动物是什么状况?
卿建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经济形势不好,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野生动物,对打猎没有限制。那时还搞过“小秋收”,指入秋后,农民利用农事空隙采集野生植物和捕获野生动物的生产活动,采集的野生动植物,有的自己吃了用了,有的出口了。
记者:除了经济形势所迫,观念上是不是也没意识到?
卿建华:对,那时的观念是“野生无主,谁猎谁有”,许多野生动物甚至被看成是有害的,《人民日报》还刊文宣传打虎英雄,很多地方推行过“打一只狼奖一只羊”的鼓励手段。有两个数字我记得很清楚,1956年,全国共收上来564张虎皮,出口6万只猴子。
记者:政府的观点何时发生转变的?
卿建华:1958年,中国组织了一个林业考察团到前苏联东欧进行考察,发现外国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起来了,比如,国外也狩猎,但会受到区域、种类、数量、时间的限制。另外,有狩猎证的人才能打猎,要考试才能拿到,持枪要有持枪证等等。
考察团回国后,就给国务院写了报告,提出“狩猎业”,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林业部成立了“狩猎事业管理处”。1959年,林业部发出第一个《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首次明确提出“野生动物资源归国家所有”。1962年,国务院又以287号令的形式发出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
记者:政府的态度带来了哪些变化?
卿建华:当时社会认识上不去,虽然林业部有了狩猎事业管理处,但下面省里几乎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真有人狩猎也没人管,一次有人杀东北虎,我去调查,当地很不配合,理由是,活着的东北虎归林业部管,死了你就管不着了。
记者:最终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的原因是什么呢?
卿建华:1973年,联合国出台《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1年,中国加入了这个公约。公约要求,如老虎、大象、犀牛、陆龟、穿山甲等所有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存在灭绝危险的物种,其商业性国际贸易被严格禁止和限制。随后,林业部、中科院等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国内也有一些事件对立法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1974年到1976年,大熊猫也是狩猎对象,很多人家里的垫子就是熊猫皮,我下去一次就找到了138只野生大熊猫的尸体,回来后,写了份报告给国务院。国务院很重视,责成林业部调查并扩大了大熊猫的保护区,取消当地以伐林为主的森林工业局,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上世纪80年代,林业部起草了《野生动物管理保护条例》报关国务院,当时一位领导提出“为什么是条例不是法?”大家都知道,条例是管不住很多事情的,于是,“条例”变成“法”报送。大约经过了8年,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
记者:《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20多年了,您觉得放在今天,还有什么不足?
卿建华:应该根据新情况进行一些修订,但只提保护野生动物会有局限性,应该另外再出一部新法——《濒危物种法》,这个新法里不只包括动物,还包括植物、菌类等等,只要是濒危的都应该重视起来,同时要注重管理,通过改变自然环境,让这些物种在自然环境中延续生存下来。
人工饲养不科学
野生动物保护不是人工养起来,利用也不是规模饲养然后杀掉,而是让野生动物在大自然中得到健康的休养生息。
汪松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多年来一直呼吁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
记者:上世纪,中国社会有很长时间对野生动物认识不足,那时科研领域的态度是怎样的?
汪松:遗憾地说,早期专家们也几乎没有正确的认识,那时我们出书,写到野生动物,都是什么可以入药,毛皮如何珍贵,可以出口,为国家挣外汇。
记者:《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24年了,您觉得修订的必要性在哪里?
汪松:当年由于国家发展需要,在立法之初,视野生动物为“资源”,强调其经济价值,野生动物在自然界里没有了,就养起来,比如大熊猫。另外,很多养的目的又是侧重于资源利用,比如鹿、猴、熊等。20多年过去了,我们应该用现代的观念来理解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不是养起来,而是让它们回到本来属于它们的环境中去。
这些年,很多动物种群数都在迅速减少,果子狸已经快灭绝了,如果《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不能够及时开展,我们的野生动物会快速走向消亡,我们的生存环境也会遇到危机。
记者:怎么理解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汪松:在德国,每年可以狩猎100万只狍子、60万头野猪,德国的餐馆里可以吃到鹿肉,我们可能觉得杀这么多怎么是保护呢?因为德国的野生动物受到严格管理,什么时间狩猎、可以打什么、打多少、什么时间禁猎,全部清清楚楚,所以,制定出来的狩猎数量恰恰是维护种群平衡的数量,这才是保护。保护不是人工养起来,利用也不是规模饲养然后杀掉,而是让野生动物在大自然中得到健康的休养生息。
记者:提到修法,不得不提《野生动物保护法》里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对于这个名录,是不是也应该调整?
汪松: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只提到“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但对一级、二级野生动物的标准没有解释,应该明确达到什么标准的可以进入一级二级,这才能实现有效的保护,比如当初我们没有把穿山甲放进一级保护名录,今天穿山甲已经快被吃光了。
记者:今天整个社会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认识如何?
汪松:某位明星曾说,“大熊猫多可爱啊,我们要好好保护,以后我也要养一只。”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因为它可爱把它当成宠物,这种观点让我很惊讶。
除了公众外,一些地方政府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方式也有问题,比如地震后,提出环境重建。我不同意重建,人工去建个基地,这是有违自然规律的,正确的做法是,把这块地保护起来,不要介入,让这个环境在不受人工破坏影响下慢慢自我修复。
记者:有人提出通过扑灭野鸟等方法来防止禽流感扩散,您怎么看?
汪松:这完全是不懂科学的想法。要科学地认识病毒,采取科学的方法隔离防护,而不是一听说有疫情,就归咎于动物,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动物斩尽杀绝。
记者:修法的难点在哪儿?
汪松:首先,要明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局限性,通过一个法把野生动物全都管理起来是不可能的,真正保护好野生动物,是整个环境的保护,但要把《野生动物保护法》变成一个更高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又不太现实,所以我想,我们是不是要建立一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让这两个法相辅相成。
第二,陆生、水生、海洋等不同领域里的物种归不同的部门管理,修法会涉及众多部委。好处是,不会一言堂,可以相互制衡,不好的是不容易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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