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的熊先生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节目组反映,自己和爱人都是残疾人,也是低保户。近日,两个人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业务时,被收取了40元工本费。
熊先生说:“有政策说,低保户办理身份证到期更换业务时,可以免工本费吗?我办业务前,还特意到村委开具了相关证明,办理业务时,我就把村委开具的证明拿出来,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这里没有这项政策。最后,我们两个人一起支付了40元的工本费。”
益阳市桃江县公安局:
40元工本费已退回!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发布湖南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 2021〕226号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20元,首次免征,到期补办时收取。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和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有困难的居民,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证时免收。

接到熊先生求助后,《为民热线》记者将问题转办到益阳市桃江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回复说:“我们已经和大栗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联系了,经核实,当事人当时带的是残疾人证,但残疾人证不在到期换领身份证免收工本费的范围。如果熊先生属于低保户,需要到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开具生活困难证明。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联系了熊先生,告知相关证明开具好后,可微信发过来,情况属实就会退还工本费。”
第二天,熊先生也给《为民热线》记者打来电话表示:40元工本费已经退还到位。“我和大栗港镇负责民政低保工作的工作人员联系了,他给我开具了相关证明,然后帮我直接交到了派出所,钱就退给我了,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