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武陵公安分局荣获“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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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武陵公安分局荣获“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凤凰网湖南讯(通讯员 胡智慧)近日,湖南省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2020届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的决定》(湘文明委3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被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喜报!武陵公安分局荣获“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武陵公安分局自创建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高起点定位、高站位推进,加速队伍融合和工作效能提升,在全局上下营造出文明向上、奋勇争先的氛围,先后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回顾整个创建过程,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通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动员大会、推进会、部署会等一系列会议,调度指挥、全面布局,将创建工作责任到单位、到人,上下合力,全局一心搞创建。平时,分局积极开展绿化植树、无偿献血、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文明礼仪培训、我们的节日、未成年子女教育、身边好人推送、文明家庭评选、文明出行、经常性文体活动等一系列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落到实处,做实做细。迎检会上,省文明办对分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召开会议

召开会议

开展各项活动

开展各项活动

“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是省级最高的综合性荣誉,包括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授予分局“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是对分局在文明创建中所发挥的引领、标杆、示范作用的认可,是对分局文明创建成果的高度肯定,也将继续激励分局抓常抓长,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要求,向着更高一级的文明单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