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友”起诉“纹和友” 判决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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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友”起诉“纹和友” 判决结果来了!

原标题:“文和友”起诉“纹和友”,判决结果来了!

长沙文和友是网红打卡胜地,可人怕出名店怕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的贤奎鲜面商店,于2020年在美团登记了一家外卖龙虾馆号称“纹和友龙虾馆(长沙直属店)”。在菜品介绍以及外卖盒上大量使用“文和友”字样,涉嫌严重侵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贤奎鲜面商店停止侵权,并向长沙文和友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庭长 彭丁云:第二个,他在菜品介绍上面,包括主页的介绍上面,还含有“文和友”一模一样的字,这样的并且还打了“R”字商标标识的,这个是相同商标的侵权。

文和友随着不断的宣传,早已经成为了长沙网红打卡地,更是成为了全国驰名的餐饮品牌。2020年初,在昆明经营面馆的王贤奎打起了傍名牌的主意。他在美团外卖上注册了“纹和友龙虾馆(长沙直属店)”。虽然将“文”改成了“纹”,但是很容易让消费者感觉文和友前往昆明开分店了。

如果在美团注册账户上还有顾忌的话,那么在外卖菜单上,王贤奎干脆堂而皇之的直接使用文和友的字样。由于没有及时对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导致在美团上差评无数。

由于证据确实充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昆明市官渡区贤奎鲜面商店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4万元。8日上午,主审法官已经告知被告,必须立即依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