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一法官荣获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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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一法官荣获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原标题:我市一法官荣获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本报讯(记者 李白 通讯员 粟伟 文刃)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一级法官樊英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樊英,女,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9年8月毕业分配进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1年来,她先后在民庭、行政装备、审管办、刑庭等多部门工作,熟悉各类法律和案件办理流程、方法,形成自己独有的办案模式和工作风格,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2018年至2020年期间,她先后参与审理了两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三湘扫黑第一案”文烈宏等2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王猛等4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忘我工作,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了一名法官对党和国家、法律的庄严承诺。